專家?專門害人家? 李雪雯/買保險的「需要」與「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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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專門害人家? 李雪雯/買保險的「需要」與「想要」 - 儲蓄保險王

最近筆者靜下心來,仔細思考了一下「該買保險」或「只有買保險」的情境標準。 筆者認為,只有在以下這兩條原則成立之下,才會建議理財大眾購買保險:如果這世界完全沒有有其他金融工具,可以扮演比保險還要優質的功能,且保險「一定會100%用到,且定義明確」,也才有買「非買保險」的必要。

李雪雯的意見就用紅字

這是絕對有問題的的說法,

死,殘機率這麼低,幾乎100%不會用到

這說法有通的話,

意外險,定期壽險,殘廢險都不用買了,

反而退休才是幾乎100%用得到

不就只該買儲蓄險?

不過李雪雯無知又偏見式地

「污名化」或「妖魔化」儲蓄險

那不就什麼險都不要買了?

從這個角度繼續延伸下去,筆者認為屬於「一定會理賠」的保單,目前大概只有「壽險(可包括意外險)」及「住院醫療險」,是所有購買民眾一定會用到的保單。

只有”終身”壽險才是100%賠得到,

但終身壽險就是李雪雯自己講的

「低保障、高保費」商品,

李女士真的非常擅長自打嘴巴

20~30年定期壽險,

被保險人在20~30年內死亡的機率很低

定期壽險才會比終身壽險便宜這麼多

意外險保費這麼低,想也知道發生的機率極微

意外險怎麼會是100%用得到?

版主也推定期壽險,意外險,

但李女士的說法就是自相矛盾,

這類保險用到的機率根本就很低,但卻很重要

所以,至少在民眾正式退休之前,遞延年金險或其他「低保障、高保費」,財務槓桿效果相當低的儲蓄險等保單,將絕對不該是一般民眾最適合或最佳採用的工具。

哼哼~~不買儲蓄險,

結果去還投資型保單一個公道?

扣150%附加費用的變額萬能壽險

早就千夫所指,

版主自己有四張投資型保單,

一樣建議投資人別碰這種東西

儲蓄為投資之母,

錯誤的投資還不如儲蓄

聽這種”偽”專家的建議

恐怕是人生理財的超完美災難

偽專家建議大家別買”低利”儲蓄險

卻建議去買利率更低的美國公債?

可見偽專家的知識多麼貧乏,

連美國公債的殖利率低於儲蓄險都不知道

朱育德說別把從業人員看扁了,

“偽”專家也別以為保戶就沒人比她懂

以下轉載朱育德的部落格

朱育德你也太懶了,

李雪雯錯誤的文章這麼多

怎麼只有評論一篇而已?

這樣要怎麼出書?

“偽”專家誤導你的50件事?

文章評論:李雪雯/買保險的「需要」與「想要」(為什麼分類到保險流言,看完我的評論就知道)

 
寫在前頭:確實不是什麼事情都只能靠保險來解決,但是如果用錯誤的推論來推翻真正需要保險的狀況,責任你要負嗎?

以下有問題的言論我直接用紅色標上

由於筆者常寫許多保險方面的文章,所以也常在實體與網路世界中,受到許多保險業務員的挑戰。但筆者的想法很簡單:保險是很好的一種工具沒錯,但它總有使用的極限,特別是這世界可用工具那麼多,不是凡事都只能用「保險」來解決!

正如同許多理財專家共同的看法-「需要」與「想要」是決定是否消費的最大關鍵一樣,如果民眾不能正確地,將每一個風險進行區分,是很有可能「買了不必要的保險」。

最近筆者靜下心來,仔細思考了一下「該買保險」或「只有買保險」的情境標準。 筆者認為,只有在以下這兩條原則成立之下,才會建議理財大眾購買保險:如果這世界完全沒有有其他金融工具,可以扮演比保險還要優質的功能,且保險「一定會100%用到,且定義明確」,也才有買「非買保險」的必要。

首先,我們就先來看看「100%會用到,且定義明確」這個問題。讀者也許會問:不是很多保險專家都說「買保險不一定非得要求理賠(例如身故),因為沒有人願意發生這種事」嗎?為什麼「必買」的保險,一定要建立在「理賠」的基礎上呢?

答案很簡單,就在於「繳保費都是有成本」的,如果未來「不一定能領得到保險金」,那麼,民眾就可以有其他選項,也就是要再跟其他金融工具進行比較,才決定是否要買保險。

更何況,個人或家庭的收入都是有限的,在保費支出一定會排擠到其他支出之下,如果風險不是建立在「100%會發生,且定義明確、發生後一定會領到保險金」的前提下,保戶絕對有必要衡量「是否該把這筆錢,放在其他報酬率更高的工具上,以便未來發生事故時,可能還有更充裕的資金可以運用」?

從這個角度繼續延伸下去,筆者認為屬於「一定會理賠」的保單,目前大概只有「壽險(可包括意外險)」及「住院醫療險」,是所有購買民眾一定會用到的保單。

這是因為:每一個人這輩子一定會有「住院的情形發生(就算不常生病,這一輩子也不可能沒有幾次住院的機會);此外,雖然沒有人會知道生命終了的時間何時會發生?但至少每個人都一定會遇到,且它的發生機率是100%。

除此之外的各項重大疾病、癌症、長期看護或甚至是殘廢狀況,卻完全不是100%會發生的。以筆者所查到的資料顯示,就算是目前國人熟知,且聞之色變的癌症,也不是100%每一個人都會罹患。

根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的統計,癌症雖然已經連續十多年成為國人十大死因之首、罹癌率不斷增加(2011年每251人當中,就有一人罹患癌症)。但實際換算下來的罹癌率,也才不過是0.4%。

另外,根據衛福部「101~105年長期照護服務網計畫」裡的數字顯示,2011年5歲以上的失能人數,除以總人口數的比率,就高達2.87%。目前,巴氏量表是評量國人是否因為失能狀況嚴重,而達到「完全依賴(20分以下)」以及「嚴重依賴(21~60分)」地步的標準。

儘管從失能人口不同失能程度的佔比數字來看,差不多有四成多的「失能」人口,是日常生活上需要「嚴重依賴」他人照顧的一群(也將是長期看護險或殘扶險的理賠對象)。

但就算再乘上我國失能人口佔比的2.87%,因「失能」而需要嚴重依賴他人照護的機率,遠比0.4%的罹癌率還要高,其發生率依舊不是很高。而且更重要的是:不論「失能」或「需要長期看護」,其定義都不會像「死亡」或「罹癌」一樣明確(當然,罹癌有可能誤診,但只要有病理切片報告,有沒有癌細胞絕對是「0」與「1」、非常明確的問題)。

因為在確認失能的當下,在「0」與「1」之間,還有許多可能性存在,而且,只有在「符合保單條款所列」的定義之下,失能險與長看險的保戶才會獲得理賠。

為什麼筆者要提出這麼多數據,意思就是告訴讀者:如果不是這輩子不論在何時會100%發生,且定義明確的風險,保戶是否只能用保險來控制或移轉相關風險,將是一個極大的問號。

至於另一個「風險是否該用保險來控制及移轉」的重要變數,就是「有沒有其他比保險更有效率的工具」?因為許多業務員都會這麼說:「雖然機率低,但一旦發生後,當事人的風險非常大,相關的財務問題恐怕不是一般人能夠承擔得起;且就算領不到保險金,保戶可以把保險當做『儲蓄』,未來也還是會有『用到的一天』」。 這話是不錯,但如果是從「儲蓄」的角度來看,保險首先就絕對不是投報率最佳的儲蓄工具;其次,如果風險沒有發生,保戶最終只領回所繳保費,那麼,為何民眾不一開始,就很努力地儲蓄,並且投資在報酬率更高的工具上?

另外就以每個人都會發生的「退休」風險來說,儘管每一個人都需要退休金,但他們也許都忘了:這世界上有很多比保險(例如遞延年金險)更有效率的「存退休金」方式,也同樣有跟保險(即期年金險)具有相同給付方式的工具可用。

所以,至少在民眾正式退休之前,遞延年金險或其他「低保障、高保費」,財務槓桿效果相當低的儲蓄險等保單,將絕對不該是一般民眾最適合或最佳採用的工具。

最後筆者想說的是:保險絕對有其功能及存在的必要性,但卻不是這世界上解決所有投資理財問題或風險的唯一方法。如果民眾不能知道保險的最適用途,不論是「該買(需要)而未買」,或「不該買(想要)而買」,恐怕都將是一場理財災難。

文章評論:

這篇原始文章最大的問題就是他完全無視一種風險:

在當事人經濟能力足以應付其損失前就發生的那一種!

硬要講發生機率100%的理賠事項,那只有死亡,其他什麼意外險就他所謂100%會發生這個定義,還應該要被他排除在該買的保險項目中,我真不知道他是用什麼標準去定義他所謂該不該買?

講回被他排除的重大疾病險,就先不談他講的發生機率到底對不對,實際就問一句話:

如果某樣癌症治療費需要一百萬,而你沒有一百萬,或者你有但是你不希望花你自己的一百萬來當醫藥費,那你要不要花遠低於一百萬的費用來轉嫁這個風險?

如果你是20來歲的年輕人,你還沒有一百萬的資產,而市面上找的到一年只要1000多新台幣就有100萬癌症理賠保額的定期保證續保重大疾病險,你要不要花這一筆錢來轉嫁一個你萬一發生就會損失一百萬的風險?
 
李雪雯拿出一堆說發生機率很低的數據告訴你,不要,那我就吐槽一句:
 
意外身故發生的機率比罹癌還低,你怎麼不說不要買意外險?

況且所有保險的保費,都是已經根據發生機率去精算過的結果,如果癌症機率發生率比李雪雯宣稱的再高上20倍,那癌症險的保費就得比現在再貴20倍。

到時候我就不知道他又要拿什麼理由來告訴大家,你們不需要買?!

 
請讀者自己評估自己的狀況,再來判斷你需不需要。
 
 
 
再來談到失能險,李雪雯好像不知道市面上有的失能險是看殘廢等級列表的。
 
而使用殘廢等級列表來理賠的意外險、壽險卻又被他歸類在讀者你該買的保險。
 
那麼到底他要不要讀者評估自己的失能風險?
 
 
話說意外與疾病殘疾發生率可是遠高於意外與疾病致死率,所以失能險到底該不該買呢?
 
請讀者評估你自己的狀況,但是我會建議你,目前看巴氏量表的那一種,理賠糾紛比看殘廢列表的高。
 
講的這樣白我想大家都看得懂。
 
 
 
 
再講到他自己講的所謂儲蓄險(這是他講的,不是我講的)這類東西,我只講一句話:
 
這些東西的解約金,非常需要時間累積,其年化報酬率,年度越久它是越高的。
 
 
結果李雪雯告訴大家,在你正式退休(65歲)前,有時間累積報酬率的機會前,你絕對不要碰,反倒要你在正式退休再來碰。
 
 
我直接了當告訴各位讀者,到了這種年紀時也不必碰了,已經來不及了,沒有時間累積解約金,報酬率也是最難看的一段時間了。
 
 
我從業五年,從來不建議客戶在年紀太大時才來碰李雪雯所說這些所謂儲蓄險(再講一次,這是他講的,不是我講的)咚咚,因為年化報酬率實際算出來,客戶馬上明白怎麼回事,我從來不講話術,因為數據是鐵證!
 
 
結果這個財金專欄作家給的建議是這樣….
 
 
 
我的評語是:你們這些自稱的專家給這種幫倒忙的建議是怎樣?別把保險從業人員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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