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都可以發短債了
壽險業為何不能發短期儲蓄險?
本次「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各界聚焦在放寬銀行業海外併購投資動能。但現實環境中,一堆銀行還不夠格出國打亞洲杯,金管會銀行局承認,銀行最希望的,其實是放寬金融債券籌資規定,放寬金融債券發行天期及發債籌資目的,才是銀行的大利多。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說,修法後,開放銀行可發行1年、甚至更短天期的短債,讓銀行籌資彈性更大;且過去發金融債目的,限制為「信用」,即只能做放款,但此次也放寬使用目的,發債所募金額,不只能放款,還可以拿來投資,以提升銀行投資動能。
邱淑貞說,此次還開放發行金融債,可做為銀行商品設計的基礎資產;舉例來說,若壽險公司需要投資2年或5年期債券,銀行可發行,再賣給壽險公司。
邱淑貞表示,開放銀行可設計及發行滿足專業機構投資人的債券,也能將國外投資導回國內,發展金融進口替代政策,並擴大國內債市胃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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