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勞工虧損,
那就開放可以期繳的利變年金險給勞工選擇就好了,
看勞工是相信政府的操盤能力,
還是相信IRR>2%的保證獲利,
至少比兩年期定存利率好多了,
基金經理人連政府都敢坑,
開放利變年金險可以選擇,
我寧願要利變年金險更勝政府的操盤與人謀不臧
勞退新制3大問題 法案踢鐵板
2015-09-02 14:35:00 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勞動部強力推動勞退新制「自己的退休金自己操」兩年,
從當初認為此舉可鼓勵勞工每月自提,
為將來存更多退休金,到現在法案胎死腹中,
「保證收益、投資平台及課稅是三大問題」。
雖然課稅問題財政部已讓步,還是無緣上路。
法案從力倡到修法解禁,走了一年多,
去年底好不容易送到行政院,但最終還是踢到鐵板。
此案難產關鍵,首推勞工自行投資,無法再由政府保證收益。
目前雇主提撥及勞工自提,都存入勞工個人帳戶,
由勞動基金運用局全權代操管理,勞工可分配投資收益,
萬一績效差,政府提供兩年定存利率的最低保證收益,
等於勞工穩賺不賠。
官員指出,若開放自行投資,政府不提供最低保證收益,
勞工自負盈虧,若遇到經濟大海嘯,
勞工慘賠,萬一不認帳,政府很難脫身。
其次,目前個人帳戶的錢都在勞保局,未來開放自提,
投資的錢必須成立投資平台管理,仍由勞保局負責?還是銀行?
公部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為何?
因為台灣由政府代收代操退休金的做法幾乎是全球首見,
無例可循,是立法跟執行上的困難點。
目前勞退新制退休金稅制是前端自提6%免稅,
後端領取時再課稅,每人每年有75.8萬元免稅額度,超過再課稅。
若開放勞工自提退休金自行投資,課稅方式是否改變,免稅額如何計?
原本財政部與勞動部見解不同,後來財政部已同意放寬分開計算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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