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期貨商營業員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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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期貨商營業員考試 - 儲蓄保險王

 

前面介紹的「資產」、「負債」及「權益」都是所謂的「實科目」,下回要介紹的「收益」、「費用」、「利益」、「損失」則是「虛科目」。

股票股利(宣告) :與現金股利宣告一樣 是從【保留盈餘】拿來發放 只不過 變成以股票發給股東 ,

因此保留盈餘減少,但是股本增加 、資本公積增加 而股東權益總額不變!!

市場風險是指未來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確定性對企業實現其既定目標的不利影響。市場風險可以分為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股票價格風險和商品價格風險,這些市場因素可能直接對企業產生影響,也可能是通過對其競爭者、供應商或者消費者間接對企業產生影響。

市場風險:匯率,利率,價格
無信用風險

公司法第172條第五項規定: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減資、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董事競業許可、盈餘轉增資、公積轉增資、公司解散、合併、分割或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各款之事項,應在召集事由中列舉並說明其主要內容,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其主要內容得置於證券主管機關或公司指定之網站,並應將其網址載明於通知。

標準差=變異數開根號

標準差等於波動度衡量總風險

變異係數等於 標準差 除以 期望報酬率,有點像夏普比例的倒數
變異係數跟夏普比例一樣四個字

NI/A(淨利 除以 資產)→資產報酬率→獲利能力指標

NI/Sales (淨利 除以 銷貨)→淨利率→稅後淨利占營收的百分比

 淨值=股東權益
      NI/E (淨利 除以 淨值)→股東權益報酬率→獲利能力指標

資本額=股本=股東初期投入資金,股本=股票面值x發行總數
      NI/股票面值x發行總數 (淨利 除以 資本額)→每一股可分配到的盈餘金額

庫藏股
三年內轉讓,
六個月內註銷

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

公司因減資換發新股,股東逾六個月未換取,喪失股東權益

董事離職未滿半年,仍受內線交易的規範。

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條件:上櫃滿6個月

普通股上市滿半年,才可由證交所公告得為融資融券交易股票

庫藏股:六個月內註銷
六個月內召開股東會
六個月內換發新股,否則喪失股東權益
內線交易:六個月內賣出
董事離職未滿六個月,仍受內線交易規範
上市上櫃滿六個月才得融資券
證券商違反證交法,停業六個月
證券商之受僱人違反規定,可暫停其執行業務一~六個月

投資人需開立買賣帳戶三個月才能申請信用帳戶

普通股上市滿半年
投資人開立滿三個月
才能信用交易

投資人三年無融資融券交易紀錄,註銷其信用帳戶

債券附條件買賣,其約定買回賣回之期間,不得超過一年。

集中交割採用餘額交割
集中市場之買賣採用現款現貨交割
集中交割: 餘額交割,現款現貨交割

櫃檯買賣證券商應於開業前五個營業日向櫃買中心申報
五個營業日

申報生效:
配股3天
減資7天
發新股或首次公開發行12天
(公開發行屬可縮短,7天)

3,7,12
配,減,新
(3,7,12像3 7 2 1)

第17條 不在此限:一、發行商業本票。二、發行公司債。三、為因應公司緊急資金週轉。證券商為前項第三款緊急資金週轉,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向本會申報

有價證券不在集中交易市場上市以競價方式買賣,而在證券商的營業櫃檯以議價方式進行的交易行為,稱為櫃檯買賣。 由櫃檯買賣所形成的市場稱為櫃檯買賣市場,又稱店頭交易,英文為Over-the-Counter,簡稱OTC。

所規定發行公司應提交集中保管股票之股份總額,係指其上市申請書件所記載已募集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總額依下列方式計算其應提交集中保管股票之總計比率:

一、股份總額在三千萬股以下者,應提交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五。

二、股份總額超過三千萬股至一億股以下者,除依前款規定辦理外,超過三千萬股部分,應提交股份總額百分之二十。

股票之報價單位為一股,最低成交單位為壹仟股。 其申報買賣之數量須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 前項申報買賣價格之最低單位每股市價未滿十元者為一分,十元至未滿五十元者為五分,五十元至未滿一百元者為一角,一百元至未滿五百元者為五角,五百元至未滿一千元者為一元,一千元以上者為五元。

10元:一分
50元:五分
100元:一角
500元: 五角
1000元: 一元
一千以上:五元

10元,50元: 一分,五分
100元,500元:一角,五角
1000元,千元以上: 一元,五元

十,五十:一分,五分
百,五百:一角,五角
千,千以上:一元,五元

問題兒童-草創時期
星星-擴張時期
金牛-成熟時期
落水狗-衰退時期

一種投資策略,試圖通過挑選行業標的以組成理想的投資組合。基金公司如果運用自上而下的投資策略,首先會研究經濟或市場的總體趨勢,以選擇最好的行業進行投資,然後再從選定的行業內尋找最佳的投資工具。基金也可能會先選定投資哪一些國家,然後再選擇行業,最後選定具體的標的。與之相對的是“自下而上的投資策略

由上而下:總體
由下而上: 個股

乖離率 等於 (目前價-移動平均價) 除以 移動平均價

乖離率 等於
(目前 減 平均) 除以 平均

期貨交易輔助人應繳存之營業保證金為新臺幣一千萬元,每一分支機構為新臺幣五百萬元。

證券商每設置一個國內分支機構,應於開業前一次繳存交割結算基金三百萬元

營業保證金:五百萬
交割結算基金:三百萬

期貨保證金,證券經紀保證金,證券經紀實收資本額
證券商應於辦理公司登記後,依下列規定,向本會所指定銀行提存營業保證金: 一、證券承銷商:新臺幣四千萬元。 二、證券自營商:新臺幣一千萬元。 三、證券經紀商:新臺幣五千萬元,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者為新臺幣一千萬元。

自營商保證金:一千萬
期貨交易輔助人保證金:一千萬
承銷商保證金: 四千萬
經紀商保證金: 五千萬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者:增提五千萬

經營二種以上證券業務者:按其經營種類依前三款規定併計之。

設置分支機構:每設置一家增提新臺幣五百萬元。

自營,輔助人:一千萬
承銷: 四千萬
經紀商,融資券:五千萬

經紀商實收資本額: 二億 (保證金5000萬的4倍)

內線交易:半年內賣出
十八小時 與 十個營業日平均價格之 差額
十八小時
十個營業日
之差額

董事離職未滿半年,仍受內線交易的規範。

融資維持率=股票現值 / 融資金額;
融券維持率= (融券擔保品+融券保證金) / 股票現值。

融資維持率 等於 現值 除以 融資金額
融券維持率 等於 (擔保品 加 保證金) 除以 現值

融資維持率(投資人看漲):現值在分子,現值越高,融資維持率越高

融券維持率(投資人看跌):現值在分母,現值越低,融券維持率越高
越符合投資人期待,維持率越高

整戶維持率則是(融資股票總市值 + 融券保證金 + 融券擔保品)/ (融資金額 + 融券股票總市值)*100%計算出來的

流動比率 等於 流動資產 除以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 等於 速動資產 除以 流動負債

現金流量比率 等於 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除以 流動負債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 等於(最近5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除以 最近5年度的「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分母: 資本支出,存貨,現金股利

流動指數liquidity index
= (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回收天數 + 存貨*存貨周轉天數 ) /流動資產。

指企業現金以外的流動資產,轉換成現金的流動性大小。

流動性指數越小,表示企業擁有現金以外的流動性資產轉換成現金所需的加權平均天數越短,則流動性越高

流動性指數越小,流動性越高

營業現金流=稅後淨利 ± 與現金無關的損益科目(例如折舊、攤提、投資收益) ± 營運資金項目的變動(例如應收帳款、存貨、應付帳款)

營業現金流 等於 稅後淨利 + 折舊 減 應收帳款

證券商除有特殊需要經專案核准者或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外,其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之六倍;其流動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流動資產總額。 但經營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或自行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除本會另有規定者外,其對外負債總額不得超過其淨值。 前項負債總額之計算,得扣除承做政府債券買賣所發生之負債
金額。

證券商: 負債總額不得超過淨值6倍,流動負債不得超過流動資產

受託買賣或自行買賣:負債總額
不得超過淨值

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條件:

1.上櫃滿6個月

2.每股淨值在票面金額上

3.非屬管理股票

4.設立登記屆滿3年以上

5.實收資本額達新台幣3億元以上

6.由櫃檯買賣中心公告

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條件:
3年,3億,6個月
登記滿三年,設立滿二個完整會計年度
2完整會計年度,3年,3億,6個月

申請上櫃者: 2完整會計年度

證券公司申請股票上市: 五個會計年度

申請上櫃: 實收資本額5000萬
申請上市: 實收資本額6億 (五千萬的12倍)
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條件:
3年,3億,6個月,實收資本額3億(五千萬的6倍)

申請上櫃:實收資本額五千萬
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五千萬的6倍(3億)
申請上市:五千萬的12倍(6億)

申請上櫃,上櫃股票得為融資券,申請上市:
五千萬,6倍等於三億,12倍等於六億

上市公司股權分散:記名股東人數在一千人以上,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百分之五十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五百人

上櫃公司內部人及該等內部人持股逾50%之法人以外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300人,且其所持股份總額合計占發行股份總額20%以上或逾一千萬股。(應於上櫃掛牌前完成)

股權分散
上市:一千人,小股東500人
上櫃: 小股東300人

應設置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席次不得低於3席,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1/5。3/15

證交所之董事,監察人至少應有1/3是由主管機關指派

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內有價證券之買賣分為普通交割,成交日交割,特約日交割。無集中交割
普通,成交日,特約日

集中 交易市場內股票買賣,反而沒有 集中交割

賒購存貨: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同時增加,速動資產不變
流動比率不一定增加或減少
速動比率則減少
(速動比率 等於 速動資產 除以 流動負債,分子不變,分母增加,速動比率下降)

若以金融工具的到期期間長短,金融市場可分為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而 在資本市場中,主要有權益證券(如股票)與債務證券(如債券)等金融 工具,因此又可細分為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 

金融市場分為貨幣跟資本
資本市場又分股債

年報:三個月(90天)
季報:45天

年報:三個月(90天)
季報:45天

年報產出時間是季報的2倍
季報45天
年報90天

集保紀錄保存15年
買賣回報單,成交回報單,電子式交易無爭議者:保存五年
董事會錄影保存五年

投資人違約交割或偽造有價證券,未滿五年不得開戶

證券營業員詐欺,背信服刑完未逾兩年不得擔任

受罰金刑以上之宣告者,執行完畢未滿三年,不得充任券商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

申請上櫃時,當時總經理於近三年有違反誠信行為者,不同意其股票上櫃

不得充經理人,其已充任者,當然解任:
曾犯詐欺、背信或侵占罪,經宣告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之刑確定,尚未 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二年。

推薦券商一年內不得辭任
證券商未經核准經營本身以外之業務,最多判處一年有期徒刑

對有價證券行情散佈虛偽之記載,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得逾
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
二、前款以外之無擔保公司債,其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二分之一。

有擔保: 資 減 負 的200%
無擔保: 資 減 負 的1/2

有擔保: 200%
無擔保: 1/2

核准終止上市之有價證券,證交所應於實施日前20日公告

發行公司申請為櫃檯買賣管理股票,應於終止上市或上櫃買賣公告日起,一個月內向櫃買中心提出

終止上市:
證交所:20日
發行公司:30日,一個月

終止上市:
證交所:20日
發行公司:30日

董事會不為公司行使短線利益歸入權,股東得以30日之期限,請求董事行使之

董事會議事錄20日內分發給股東
可轉債請求轉換:五個營業日內發給換股權利證書

季報: 45天
年報: 90天 (45天的2倍)

盤中時段(9:00-13:25)實施逐筆交易,開收盤時段仍維持集合競價。

盤中逐筆交易,開收盤集合競價

RSI大於80時,為超買訊號,市場過熱,要準備開始跌了。

RSI小於20時,為超賣訊號,市場過冷,要準備開始漲了。

80/20法則

竭盡缺口—>尾聲,盡頭
逃逸缺口—>中間位置

竭盡缺口代表一個走勢的末端,趨勢力道衰竭的象徵。一般而言,跳空缺口是市場力道的展現,尤其是 帶量的跳空缺口。

沖銷呆帳時 備抵呆帳與應收帳款同減一樣的金額 應收帳款淨額不變 可說對所有的比率都沒有影響

會計師意見總共分為 5 種類別:無保留意見、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以及否定意見。
保留,無保留,修正式無保留,無法表示,否定
沒有:同意意見,無保留意見相當於同意

股利發放率=股息/每股盈餘eps
本益比=股價/每股盈餘
保留盈餘率=保留盈餘/稅後淨利

利息保障倍數 (TIE) = 稅前息前利潤 (EBIT) ÷ 利息費用
利潤 除以 利息費用

固定支出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固定支出费用
利潤 除以 固定支出費用

1. 景氣領先指標:此指標會領先景氣變動

    例如.股價指數…等

    當股價好,隨後景氣也跟著好

2. 景氣同時指標:此指標與景氣同時變動

    例如.工業生產指數…等

    工業生產指數與景氣同時好、同時壞

3. 景氣落後指標:此指標落後於景氣變動

    例如.失業率…等

    當景氣不好,隨後失業率就變高

證券承銷商除依前條先行保留自行認購部分外,辦理有價證券之承銷(以下簡稱對外公開銷售),其配售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競價拍賣。 二、詢價圈購。 三、公開申購配售。 四、洽商銷售。

公開銷售:
競價,詢價,配售,洽商
競價,詢價,配售,洽商
競詢受傷
價價受傷(假假受傷)

募集公司債/實施庫藏股/新股發行(章程股份總數內):
董事會決議,2/3出席,1/2同意
公司債,庫藏股,新股:2/3, 1/2

櫃檯買賣市場的給付結算基金,在概念上等同於集中交易市場的交割結算基金
櫃買: 給付結算基金
集中: 交割結算基金
櫃買: 給付
集中: 交割

證券商當日輸入委託或自行買賣申請總金額超逾其可動用資金淨額廿倍者 ,本公司得即停止其輸入買賣申報。 證券商淨值低於實收資本額而高於其二分之一者,前項倍數得調整為十倍 ,淨值低於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者,得調整為五倍,連續三個月低於實收 資本額二分之一者,得調整為二倍。

可動用資金的
20倍 (正常)
10倍 (1/2~1)
5倍 (小於1/2)
2倍 (連續三個月小於1/2)

等價成交系統:淨值4倍

使用等價成交系統之證券商當日輸入委託或自行買賣,其買進或賣出委託申報總金額各超逾其淨值四倍,本中心得停止其買進委託輸入或賣出委託輸入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時,其出借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淨值250% (2.5倍)
融券金額不得超過淨值的2.5倍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融資融券,對每種證券之融資總金額,不得超過淨值的10%
單一證券融資金額不得超過淨值10%

證商資本額 等於 已發行股份總額之金額

證券商轉投資金額不得逾淨值40%

普通股上市滿半年,才可由證交所公告得為融資融券交易股票

投資人需開立買賣帳戶三個月才能申請信用帳戶

普通股上市滿半年
投資人開立滿三個月
才能信用交易

投資人三年無融資融券交易紀錄,註銷其信用帳戶

總括申報制發行公司債

櫃檯買賣債券規定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或公司債之最低成交單位為一萬元
轉換公司債每一交易單位面額為十萬元

集中市場
公債、公司債以面額十萬元為一交易單位

只有櫃買 非 可轉債 最低 一萬元,其他都十萬元

總槓桿=營業槓桿 乘以 財務槓桿=每股盈餘變動幅度 除以 銷貨量變動幅度

總槓桿 等於 每股盈餘變動 除以 銷貨量變動

總槓桿 等於 盈餘 除以 銷貨量
總槓桿 等於 盈餘 除以 銷貨量

每股現金流量 = (營業業務所帶來的凈現金流量 減 優先股股利)除以 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數

每股現金流是指企業在不動用外部籌資的情況下,用自身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償還貸款、維持生產、支付股利以及對外投資的能力,它是一個評估每股收益“含金量”的重要指標。

現金再投資比率=業務活動凈現金流量 除以(固定資產+長期投資+其他資產+運營資金)

現金再投資比率,是指將留存於單位的業務活動現金流量與再投資資產之比。

現金流量比率=(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 除以 流動負債)

這個指標主要是讓你知道,你投資的公司它們經常性營業活動所帶來的現金流入,是否足以償還欠人的流動負債?大於100%,代表公司真正賺進來的現金足夠償還對外的短期負債。

現金流量允當比率=(最近5年度營業活動淨現金流量/最近5年度的「資本支出+存貨增加額+現金股利」)

這是指公司最近五個年度,靠正常的營業活動所賺進來的現金流量,大於最近五個年度為了成長所需的資本支出、存貨和固定要發給股東的現金股利。大於100%,代表公司最近五個年度不需要對外借錢融資,自己賺的錢(營業活動現金流量)就能自給自足,支應基本的成長所需。

總資產報酬率=淨利率 乘以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淨利除以總資產,分子可再加稅後利息

總資產報酬率=淨利率 乘以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淨利除以總資產,分子可再加稅後利息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銷貨收入淨額 除以 平均資產總額

總資產報酬率 等於 淨利 除以 平均資產總額

以上兩個定義可以推導出
總資產報酬率 等於 總資產週轉率 乘以 淨利率

總資產報酬率 等於 淨利 除以 總資產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收入 除以 總資產

現金週轉率等於銷貨收入淨額除以平均現金

現金週轉率等於銷貨收入淨額除以平均現金

總資產週轉率,現金週轉率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收入 除以 總資產

現金週轉率等於收入除以現金

xx週轉率: xx在分母

流動性與償債能力指標
流動比率等於流動資產 除以 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酸性比率)等於 速動資產 除以 流動負債
排除流動資產中無法很快變現或無法變現的科目,例如:存貨,預付款,就成為速動資產,是測驗企業短期償債能力的最佳指標

營運資金 等於 流動資產 減 流動負債,經常跟流動比率一起考,因為一個是相除,一個是相減

流動性指數,表示流動資產轉換成現金所需的時間,假設現金的週轉天數為0

固定支出保障倍數 等於 (稅前淨利 加 固定支出) 除以 固定支出
等於 1加稅前淨利除以固定支出

利息保障倍數 等於 (稅前淨利 加 利息費用)除以 利息費用 等於 1加稅前淨利 除以 利息費用

總資產週轉率 等於 銷貨收入淨額 除以 平均資產總額 等於總資產週轉率
總資產週轉率等於 收入 除以 總資產

存貨週轉率,
存貨週轉期間
應收帳款週轉率
應收帳款期間

存貨週轉率,
存貨週轉期間
應收帳款週轉率
應收帳款期間

存貨週轉率 等於 銷貨成本 除以 平均存貨,
計算存貨轉換為銷貨成本的速度,白花說就是一年間,存貨完整賣光又進貨了幾次

存貨週轉期間等於365除以存貨週轉率,越低越好,假如存貨週轉率是3,等於一年賣光又進貨三次,所以大約120天賣光一次存貨的意思,這就是存貨週轉期間的意思

應收帳款週轉率 等於 銷貨收入淨額 除以 平均應收帳款
跟存貨週轉率一樣,是計算應收帳款收回的效率,當週轉率越高,表示帳款收回的速度越短,考題包含:應收帳款天數減少,有可能是公司的授信政策趨於嚴格,不再讓客戶欠款

應收帳款期間 等於 365除以 應收帳款週轉率,越低越好

營業週期(營業循環) 等於 存貨週轉期間 加 應收帳款週轉期間,越低越好,內涵是從商品賣出到收回現金的整個時間是多久

獲利能力指標,各類報酬率
總資產報酬率等於( 淨利 加利息乘以(1減稅率))除以平均總資產
或淨利率乘以總資產週轉率

總資產報酬率等於 (淨利 + 稅後利息)除以 平均總資產

權益報酬率(杜邦比率) 等於 稅後淨利 除以 平均權益 或 淨利率 乘以總資產週轉率 乘以 財務槓桿比率

總資產報酬率
權益報酬率

總資產報酬率等於淨利除以總資產,分子再加稅後利息

權益報酬率等於 淨利除以權益
(權益等於資產減負債)

總資產報酬率 等於 淨利 除以 總資產

權益報酬率 等於 淨利 除以 權益

權益 等於 資產 減 負債

資本結構指標
負債比率 等於 負債總額 除以 資產總額

權益比率 等於 權益總額 除以 資產總額,權益比率越高,對債權人越有利,對股東則不見得

財務槓桿比率(權益乘數)等於 資產總額 除以 權益總額

權益比率 等於 權益 除以 資產

財務槓桿比率(權益乘數)等於
資產 除以權益

權益比率與槓桿比率 互為倒數

財務槓桿比率,財務槓桿指數
財務槓桿比率(權益乘數)等於 資產總額 除以 權益總額
槓桿比率,槓桿指數

財務槓桿指數 等於 普通股股東權益報酬率 除以總資產報酬率,當指數大於1時,也就是股東權益報酬率大於總資產報酬率,表示借來的錢創造的報酬比成本高,才能創造額外的報酬,於是股東權益報酬率會比較高

財務槓桿比率 等於 資產 除以權益
財務槓桿指數 等於 權益報酬率 除以 總資產報酬率
財務槓桿比率跟財務槓桿指數,文字上有點像倒數

財務比例分析應用
先給你某個比率,發生一個事件,再問你對原比率的影響,比率大於1,分子分母加相同數,比率比原本小,減相同數,比率比原本大,當比率小於1則反之,當題目未提供任何原先的財務比率,答案經常是不一定,必需看原比率大於或小於1

營運資金等於流動資產 減 流動負債
流動比率 等於 流動資產 除以 流動負債
速動比率等於 速動資產 除以流動負債
應收帳款週轉率 等於 銷貨收入 除以 平均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週轉期間等於 365除以應收帳款週轉率
存貨週轉率等於 銷貨成本 除以 平均存貨
負債比率 等於 負債總額 除以 資產總額
權益比率等於股東權益除以資產總額
利息保障倍數等於 稅前淨利加利息費用 除以利息支出
等於(稅前淨利加利息費用)除以利息費用
固定支出保障倍數 等於(稅前淨利 加 固定支出)除以 固定支出

淨利率等於本期淨利 除以銷貨淨額

毛利率 等於 銷貨毛利 除以 銷貨收入淨額

總資產報酬率=淨利率 乘以 總資產週轉率 = 淨利 除以總資產

股東權益報酬率(杜邦比率)等於 淨利率乘以總資產週轉率 乘以 財 務槓桿比率 = 淨利 除以 權益

財務槓桿比率 等於 資產總額 除以 股東權益總額

權益比率 等於 權益 除以 總資產

邊際貢獻率 等於(銷貨收入 減 總變動成本)除以銷貨收入
等於 固定成本 除以 銷貨收入

損益兩平點 等於 固定成本 除以 (售價 減 變動成本)

(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乘以 銷售數量-固定成本=公司獲利

 損益兩平即獲利為0元

 所以損益兩平銷售數量=固定成本 ÷(銷售單價-單位變動成本)

高登模式: 現金股利乘以 (1加 股利成長率)除以 (要求報酬率 減 股利成長率)

本益比 等於 每股市價 除以 每股盈餘

c a p m 預期報酬率 等於 無風險利率 加 貝塔係數 乘以 (市場報酬率 減 無風險利率)

公司法
主體: 發行有價證券的公司
行為: 有價證券的發行與募集
交易: 有價證券的交易與流通
角色: 有價證券交易的市場角色

股份有限公司包含
公開發行公司與非公開發行公司

兩合公司
無限公司
有限公司

適用公司法,以上所有類型的公司,主管機關:經濟部

適用證券交易法: 公開發行公司,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交易法中的規定要比公司法優先,證券交易法屬於特別法

公開發行公司 不等於 上市櫃公司,股票公開發行跟是不是上市櫃是兩碼子事
公開發行公司可以再分上市,上櫃,興櫃,未上市櫃,證券交易法管的就是這些公司,屬於特別法,當與公司法不同時,則證交法優先

公司不論那一種,都要符合三個條件,1.以盈利為目的,2.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3.社團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1.需由兩人以上的股東所組成,2.全部資本分為股份,3.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
至於有限公司的股東人數僅需一人即可
股份有限公司:2人
有限公司:1人

設立與股份
發起設立,募集設立
發起設立:由發起人全部認足第一次應發行的股份,因此發起設立的公司皆屬於非公開發行公司,這是比較簡便,單純的設立方法,幾乎為所有公司採用
募集設立:發起人認購一部分,其餘公開招募,惟發起人認購,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之股份的1/4,不過對於未認足之第一次發行股份,已認而未繳款者,已認而撤回者,應由發起人連帶認繳
關係企業:控制從屬公司,相互投資公司,
控制從屬公司:公司與他公司之董事,有半數以上相同,持股超過50%
相互投資公司: 相互投資各達1/3以上之有表決權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

轉投資限制:轉投資以公司實收資本40%為上限

公司盈餘分派:
1.先彌補虧損,2.繳稅,3.提撥法定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的比例是10%,一直提到金額與實收資本額相等後,才可以免提,如果是公開發行公司,在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司另外提特別盈餘公積

重整:有五種角色能為公司申請重整,1.公司本身,2.股東,3.債權人,4.工會,5.公司2/3以上受雇員工
法院指派重整人可由董事,債權人,股東,主管機關推薦之專家中指派,重整人要受法院選任的重整監督人監督,重整監督人又受到法院的監督

重整人,重整監督人,法院

股東會分為股東常會跟臨時會兩種
股東常會,臨時會
股東常會:公司法規定每年至少開一次股東會,必需提出前一年度的財務報表
由誰召開?原則是董事會,監察人覺得有必要也可召集
開會時間: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且每年至少召集一次

臨時股東會
由誰召集?原則由董事會召集,例外:監察人,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之股東(一年,3%之股東),且請求董事會召集未果,並已報經主管機關。
繼續三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之股東(三個月,50%之股東)

(臨時會:一年3%,三個月過半)

開會時點:必要時才開,例如發生以下事由:董事缺額達1/3時,應於30日(公開發行公司為60日)內召開股東會補選

股東會決議方式:超過一半的股數出席,才可開會,普通決議時,需出席股數過半同意,特別決議,在公開發行公司,1/2股數出席,2/3以上同意,非發行公司,則是拉高出席門檻2/3股數出席,1/2股數同意
普通決議:1/2, 1/2
特別決議:1/2, 2/3,
(非公開發行公司2/3, 1/2)

需要特別決議的事項,不能以臨時動議的方式提出
適用所有公司: 選任或解任董事,監察人,變更章程,公司解散,合併,分割,讓與全部營業或財產

適用公開發行公司:
資本公積轉增資,競業禁止免除,配發股票股利

出席與表決權行使:
1.親自出席,2.委託出席,但以委託一人為限,委託書應於股東會五日前送達公司,委託書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3.書面或電子投票:視為親自出席,但須於開會兩日前送達

持股1%:得以公司規定方式,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權)

得申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檢查權)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權)
持股1%:提案權,提名權,檢查權

持股3%自行召集股東會

持股3%:董事不召開股東會時,得報請主管機關許可後自行召集

董事,監察人的架構設計
傳統雙軌制,特殊雙軌制,單軌制

傳統雙軌制:
經營機關: 董事會(無獨董)
監督機關: 監察人

特殊雙軌制:
經營機關:董事會(有獨董)
監察機關: 監察人

單軌制: 經營及監督機關:董事會(有獨董),並設計由全體獨董組成之審計委員會

董事會是被公司請來工作的,就像行政院,是真正負責執行公司業務,做事的單位,因此董事會的核決層級僅次於股東會,如果法律沒有規定要股東會同意的,那就是由董事會決議
董事會採決議制,所以董事們做決定,必需董事會表決通過,但董事會不可能每天開,所以原則上董事長可以決定,代表公司,但一些比較重要的執行政策(像是公司要發行股票,募集公司債)法律還是規定一定要提報董事會表決

董事選任與 任職規定
席次:一般公司至少一人(此為例外不設董事會之情況),若要設置董事會則至少3人,而公開發行公司則為5人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間,應有超過1/2之席次,不得為配偶或二等親以內之親屬

董事長對內為董事會主席,股東會主席,常務董事會主席
只要董事會普通決議通過(過半出席,出席董事過半同意),就可以聘用經理人,經理人的委任,解任,報酬的決定權在董事會,而非股東會
董事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立即向監察人報告,為何不是向股東會?因為股東會不是隨時都存在。
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1/2時,董事會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

獨立董事制度
選任方式:依章程載明之候選人提名制度,人數不得少於2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1/5(獨董不得少於2人,少於1/5),獨立董事可以兼任數間公司,不得逾三家

獨立董事轉讓持股過半沒有任何影響,不會因此當然解任

監察人:
席次:至少一人
為了維護其獨立性,監察人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經理人或其他職員(董事可為職員)
公開發行公司,監察人與董事,應至少有一席,不得具二等親以內之親屬關係
得單獨行使職權,並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得為公司利益,必要時,召集股東會(不限於董事會不能召開時才可以)
董事會或董事執行業務有違反法令,章程,或股東會決議時,監察人應即通知其停止

董事,監察人:
任期:至多三年,連選得連任,不限連任幾屆
選任與解任:股東會
當然解任: 公開發行公司之董監,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1/2,但獨立董事轉讓持股過半,沒有任何影響

審計委員會成員為全體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每季應召開一次會議,和董事會一樣頻率

決議方式為需經過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2以上之同意,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1/2以上同意者,得由全體董事2/3以上同意,但有例外:年度財務報告及需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的同意,不可以用董事會決議取代

在考試中,如果題目是寫,一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就依公司法規定答題,若是公開發行公司,上市櫃公司,則依證交法的規定來答題

公開發行公司的管理
公開發行公司必需定期編製財務報表,由負責人,經理人,主辦會計,就主要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且經 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開業會計師 二人以上 共同查核簽證,前揭人士並應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牽涉刑責)

季報:季度後45日內公告,免會計師簽證
年報: 年度後三個月內公告,需董事長,經理人,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報簽證的要求是依據證交法的規定,非會計法之類
上月份盈運情形: 每個月10日以前
足以影響股價及股東權益的重大影響事項: 事實發生之日其,二日內

董監,大股東股市資訊揭露
適用對象: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10%以上大股東,且以上人員(內部人與大股東),的持股還需包含其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所謂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是指
直接或間接提供股票與他人或提供資金與他人購買股票
對該他人所持有之股票,具有管理,使用或處分之權益
該他人所持有股票之利益全部或一部分歸屬於本人

申報規定:我國併採持股轉讓前的事前申報,加定期的事後申報,原則上需先申報,才能轉讓,然後每個月將上月持股(不論是否變動)再跟公司申報
持股定期申報: 每月五日前跟公司申報,每月15日前跟金管會申報
設定質權申報: 立即向公司申報,五日內向金管會申報
持股轉讓申報:原則上為事前申報或核准制
透過集中或店頭市場出售: 每一交易日,轉讓持股未超過一萬股者,無須申報
出售給特定人: 對象為符合條件的特定人,必需於申報日起三日內轉讓,且受讓人於一年內轉讓,也受相同轉讓限制
出售給非特定人: 需先經核准或申報生效

股東持股成數不足的話,應由獨立董監以外的全體董監補足

全體董事,監察人最低持股數
實收資本額小於三億:
董事:已發行股數之15%
監察人:已發行股數之1.5%

實收資本額3~10億元:
董事: 已發行股數之10%
監察人: 已發行股數之1%

監察人是董事的1/10

股份買回(庫藏股)
庫藏股無法享有任何普通股權益(如: 股東會表決權,盈餘分配請求權)
買回目的: 1.轉讓股份予員工,2.配合股權轉換之用(如:可轉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3.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授權: 董事會特別決議,2/3通過,1/2同意

買回總數額限制: 不超過已發行股股份總數,公開發行公司的10%,非公開發行公司的5%

轉讓期限:目的1,2,(轉讓員工,股權轉換),買回後三年轉讓,

目的3,(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註銷

三年內給員工,
六個月內註銷

應於申報日起兩個月內執行完畢,並於五日內向金管會申報並公告執行狀況

公開收購
程序與規定
公開收購價格不得調降,預定收購價格不得降低,收購期間不得縮短
收購總數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0%者,得以書面請求召開股東會,不受公司法之限制
大股東股份取得申報:防止敵意併購,故當單獨或共同取得已發行股份10%以上,需於取得後公告並申報

股務處理:股東開戶時,同一股東僅能開列一個戶號
股東開戶時,未成年股東,應加蓋法定代理人印鑑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包含:臨時股東會前30日,股東常會前60日,決定分派股息之基準日前五日內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要求企業編定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CSR報告書)
規範對象:國內上市櫃之食品工業
最近年度餐飲收入佔總營收達50%以上之特定公司,金融業,化學工業
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公司
應於每年6/30前,將報告書置於公司網站之連結,申報至證交所申報系統

有價證券募集與發行
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公開發行公司的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優先適用證券交易法
證交法的有價證券,,而未提供明確的定義,目前一般法律實務的看法,大約要符合1.表彰一定的價值2.具有投資性,3.具有流通性,幾個性質,所以和一般民法概念中的有價證券不盡相同,例如: 本票,支票,信用狀等,就民商法角度或許為有價證券,但證交法卻不這麼認為

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普通股特別股,公司債金融債,國內與外國的公債,受益憑證,認購權證,新股認購權利證書,附認股權憑證

非證交法的有價證券:
商業本票(支付工具)

募集與發行的定義
先募集(公開的邀約)
再發行(交貨)
募集: 發起人於公司成立前或發行公司於發行前,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有價證券的行為,募集一定是向非特定人,如果是針對特定人的話,稱為私募

發行:於募集後製作並交付,或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有價證券的行為,所以發行人就是指做這個行為的公司或發起人

申報生效制度:
我國對於公開募集與發行的制度,最早採行核准制,然後變成兼採核准與申報生效制,到現今已是全面採行申報生效制,請記得,(申請)核准制已非我國目前的制度,所謂的申報生效制,就是只要檢齊書件向主管機關金管會提出申報,案件自收到申報書件即日起屆滿一定營業日即可生效
但有兩種例外,第一種例外:書件不完備,應記載事項不充分,為保護公益有必要補正說明或經金管會退回
第二種例外:政府公債,國際組織發行的債券,雖屬證交法有價證券,但是由主管機關函令證交所後,公告其上市,無需依證交法之申報程序發行,所以又稱豁免證券

申報生效:
三個營業日: 公開發行公司無償配發新股 (配股3天)

七個營業日: 興櫃公司減資
(減資7天)

12個營業日:上市櫃現金發行新股,首次辦理公開發行,金控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
(發行新股,公司債12天)

申報生效:
(配股3天)
(減資7天)
(發行新股,公司債12天)

配股3天
減資7天
發新股12天

配股3天
減資7天
發新股12天

3,7,12
配股,減資,新股

盈餘,資本公積轉做資本者:7天

有價證券募集完成期限:申報生效日起三個月,否則金管會得廢止或撤銷其申報生效,發行人或持有人應於接獲撤銷或廢止通知日起10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仲裁庭10日內做成判斷書

如果現金發行新股變更發行價格,在申報生效前檢附文件送金管會,對於申報生效期間沒有影響

申報生效前,若發生股東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事項,應於2日內申報(在任何題目中看到重大影響,這個關鍵字,都是2日內申報)
如果已經遭到停止申報生效,要在12個營業日內提出補正,申請解除 停止申報生效,否則金管會可以退回整個送件

私募跟募集(公開募集)最根本的不同在於私募並非針對一般投資大眾,而是針對少數有一定資力,一定條件的特定人,因此主管機關介入較少,公司不需要事前向主管機關申報(不需申報生效),私募制度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募集資金的效率
私募程序:私募會讓公司股權膨脹,,稀釋,影響原股東,因此私募需要經股東會特別決議通過
私募的對象為非一般公眾,包含1.專業法人機構,2.國內外自然人,3.法人或基金,4.該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上2+3+4不可超過35人
(自然人,基金,內部人不可超過35人)

1.機構,2.自然人,3 基金,4內部人

轉讓限制:交付日起三年內不得再行賣出,例外: 1.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一個交易單位,前後兩次讓受行為,相隔不少於三個月,2.市場上無同種類有價證券時,可賣給券商,金融業等,不受時間限制

場外交易 之禁止,證交法中原則禁止場外交易,針對已上市有價證券(上櫃股票則無此規定),應透過集中市場交易(就是透過券商買),不可以買賣雙方私下交易,但例外得場外交易情形有:
政府債券之買賣
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一個成交單位,前後兩次讓受,相隔不得少於三個月
基於法規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市場之買賣而取得(例如繼承)或喪失所有權者

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就有新股發行的需要,但是因為是否為公開發行,而分別適用公司法用證交法
公司法中發行新股規定
我國目前採用較具彈性的授權資本制,也就是章程所定數額內,得分次發行
新股發行(章程股份總數內):
董事會決議,2/3出席,1/2同意(特別決議)
第一次發行股數:無限制

新股員工優先認購權
一般公司: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由員工認購
公營事業:不超過發行新股總數10%
轉讓限制期間:閉鎖期不得超過兩年

以下情形,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資產不足抵償債務者
(資不抵債不得公開發行新股)
最近連續兩年有虧損者,但依其營業性質,需有較長準備期間或具有健全之營業計畫,確能改善盈利能力者,不在此限,但仍不得以資本公積轉增資

證交法中發行新股規定
股權強制提撥:發行新股不可以只保留給原股東及員工優先認購,要讓外部人有機會認購,規範對象,包含:1.上市上櫃公司,2.未上市上櫃公司,且持股1000股以上之記名股東未達300人,股權未達分散標準,且主管機關認為適宜對外公開發行時,至少需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對外發行
公開發行公司需於設立登記,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這些得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日起的30日內,對認股人交付股票或債券
股票已上市公司之股票,含再發行同種類新股,換股權利證書等,於交付日起上市買賣
繳款與股票交付:公告股款繳納期限須在一個月以上,無需催告認股人繳款,認股人即喪失認股權

普通股:
公司控制權(參加股東會),新股優先認購權,盈餘分配請求權

控制,認購,請求
參加股東會,領股息,認新股

特別股:
可參加特別股:可參加公司超額盈餘分配
可累積特別股

存託憑證
ADR(美國存託憑證): 在美國發行的存託憑證
TDR(台灣存託憑證): 在台灣發行的存託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值等於轉換比例乘以股票市價
轉換價格等於轉換後的持股成本,越低越好
可轉債轉換價格越高,可轉換的股數越少,轉換比例越低,可轉債價值也越低

可贖回公司債: 發行人可要求贖回
可賣回公司債: 投資人賣回給發行人
贖回,賣回都是對於發行人的角度

附認股權公司債

零息債: 國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都屬於零息債

浮動利率債券
永續債券

一般債券因為利率的變動,被提前贖回,債息的支付,存在再投資風險

市場區隔理論認為到期收益率曲線視各種期限債券個別之供需力量而定

國庫券由中央公債交易商以公開競標方式交易

一般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公債於集中市場交易

台灣公債的報價基礎:殖利率報價

股價評估模式:
高登模式(現金股利固定成長模式)
股價 等於 現金股利 乘以 (1+股利成長率)除以 (要求報酬率 減 股利成長率) 等於
明年的股利 除以 超額報酬率

現金股利零成長模式:只要將高登模式的股利成長率以0計算,股價等於現金股利 除以 要求報酬率,要求報酬率也就是折現率的意思

本益比等於 每股市價除以每股稅後盈餘,因此每股市價等於本益比乘以每股稅後盈餘

市價淨值比等於每股市價 除以 每股淨值

除權除息,
除權:配發30%股票股利,除權後股價等於原股價除以(1加30%)
除權前一日之收盤價與除權參考價之差稱為權值

除息:若原股價108元,配發10元現金股利,除息後股價等於108減10元 等於98元

中期:13週
長期:13月
道瓊理論(道氏理論):基本波動,次級波動,日常波動
基本波動: 一年至數年
次級波動: 三個月
日常波動: 三週

艾略特波浪理論:五上三下

c a p m 資本資產定價模式
基本假設: 僅存在系統風險,完全跟非系統風險無關
預期報酬率 等於 無風險利率 加 貝塔係數 乘以 (投資組合報酬率 減 無風險利率)
貝塔係數衡量證券系統風險的指標:在 c a p m 只關心系統風險
影響c a p m 預期報酬率的唯一變數
c a p m 只要看到報酬率,一定只跟貝塔有關,別被題目內的標準差(衡量總風險),變異係數混淆

貝塔大於1: 預期報酬率大於市場報酬率
貝塔等於1:預期報酬率等於市場報酬率
貝塔在0~1之間:預期報酬率小於市場報酬率
貝塔等於0: 預期報酬率等於無風險利率
貝塔小於0預期報酬率小於無風險利率,特性是空頭時上漲,多頭時下跌

效率前緣線,資本市場線C M L (C是capital)
C M L與效率前緣線的相切點,市場投資組合權重為100%,沒有無風險資產,也沒有借貸資金,所以稱之為市場投資組合,貝塔係數為1,與市場報酬的相關係數也是1,其投資組合報酬率 等於 市場報酬率

標準差等於波動度衡量總風險
變異係數等於 標準差 除以 期望報酬率,有點像夏普ratio的倒數

證券市場線S M L (S是Securities證券)
預期報酬率 vs 貝塔係數
S M L是衡量系統風險(貝塔係數)
C M L是衡量總風險(標準差)

無效率市場: 技術分析可獲得超額報酬
弱式效率市場: 反應所有歷史資訊,用基本分析有機會獲得超額報酬
半強式效率市場:反應所有已公開資訊與未來預測,要用內線交易才能獲得超額報酬
強式效率市場: 反應所有已公開,未公開資訊,無法獲得超額報酬

無效率,弱式,半強式,強式
技術分析,基本分析,內線交易
四種效率市場,三種超額報酬方式(強式效率市場無法獲得超額報酬)

M1a 活期存款
M1b 活期儲蓄存款
M2 定存,外幣

央行三大貨幣政策工具
公開市場操作:買入或賣出國庫券
調整重貼現率:重貼現率為銀行跟央行借錢的利率
調整存款準備率

景氣信號
紅火
黃紅
綠燈
黃藍
藍冰

紅火,綠燈,藍冰

景氣領先指標:耐久財新接訂單,股價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受雇員工淨進入率,實質貨幣,共7項

同時指標:工業生產指數

落後指標:失業率

會計恆等式:資產減負債等於股東權益

借方:資產+費用,資費
貸方:負債,權益,收入,負權收
付錢收

資費,付錢收
資費,付錢收

綜合損益表,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預期將於企業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消耗或出售者
為交易目的而持有者
預期於一年內變現者
現金或約當現金

存貨數量衡量
永續盤存制,定期盤存制

永續盤存制:每次購入,出售貨品都給予詳細的記載,每次進貨後,即計算新的單位成本

定期盤存制:平時只針對進貨交易來紀錄,售出時,只紀錄銷貨收入,不紀錄銷貨成本與存貨的減少,所以銷貨成本是後來推算出來的
銷貨成本 等於 期初存貨 加本期進貨 減期末存貨

存貨成本流動假設
先進先出法,個別認定法,加權平均法
先進先出法: FIFO,First In, First Out.此方法下,永續盤存制跟定期盤存制的期末存貨會相同
物價上漲時,因為賣的商品屬於早期所進的貨,銷貨成本會偏低,毛利淨利會偏高

付款條件 2/15, n/60,客戶15天內付款,可享2%折扣,超過15天就沒折扣,最遲要在60天內付款

資產成本認列與折舊:成本,殘值,耐用年限

直線法(平均法):每期折舊金額 等於(成本 減 殘值)除以 耐用年限

年數合計法:(成本 減 殘值) 乘以 尚可使用年數 除以 所有使用年數

倍數餘額遞減法(加速折舊法):本法不考慮殘值,期初帳面金額乘以折舊率

採權益法之股權投資:這裡是屬於非流動資產的長期投資項目,公允價值法,權益法

公允價值法:期末時將股權調整為市價,而原始成本和期末市價的差額,成為未實現損益

權益法: 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收益或損失,淨利 乘以 持股比例

收到現金股利時,視為長期投資的減少,不是認列股利收入
收到股票股利時,不入帳,也就是不認列為收益,僅註記增加的股數
持普通股 小於 20%,無重大影響力,採用公允價值法

持普通股 20%~50%,有重大影響力,權益法

持普通股 大於50%,有控制能力,採公允價值法或權益法皆可,期末需編製合併報表

IFRSs採用公允價值原則,合併報表,原則基礎,非細則基礎,規範的重要資訊揭露在附註,不可不看,加強資產負債表外項目的相關會計處理及揭露,為提升資訊完整性,IFRSs財務報表主體從個體財務報表,轉為合併財務報表
IFRS將我們習稱的股東權益改稱權益也有人稱為淨值,從會計恆等式來看,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可以看做是公司真正的價值

撥補零用金時帳載現金餘額會減少
零用金支付交通費100元,不必做正式分錄

期初存貨加本期進貨減期末存貨等於賣出去的存貨(本期銷貨成本)

發行股本 等於 流通股票 加 庫藏股
庫藏股並非公司資產,不得列於資產負債表,屬於權益(流通股數)的減項,但股本不變
務必注意庫藏股並不影響發行股市或稱股本,而是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會對EPS造成影響,當購入庫藏股時,權益減少,每股盈餘增加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特別股溢價,公司債轉換股本溢價,庫藏股交易產生之溢價,原則是公司因買賣自己股票所生的利益,不得放在損益表(因為跟營業無關),應做為資本公積,資本公積可用於彌補虧損,轉增資,也可在符合一定條件下,發放現金股利

保留盈餘等於是公司歷年賺得累積的錢,放在公司未分配,分為指撥跟非指撥
指撥又分為法定跟特別
非指撥即未分配盈餘

宣告股票股利:從保留盈餘拿出股票準備發放(但還沒實際發放),保留盈餘減少,但股本,股數增加,權益總額不變

發放股票股利:權益總額從頭到尾都沒變

宣告現金股利:從保留盈餘中拿出來發放,宣告現金股利會讓權益總額減少,只是還沒真的發放,產生一個應付現金股利的流動負債

發放現金股利: 真的發出現金,負債解除,注意權益的減少是在現金股利宣告階段,發放時並沒有讓股東權益減少

銷貨毛利,營業利益,稅前淨利

銷貨收入減銷貨成本等於銷貨毛利

銷貨毛利減營業費用等於營業利益

營業利益加業外收入減業外支出等於稅前淨利

營業費用: 管銷費用,研發費用

毛利率 等於 銷貨毛利 除以 銷貨收入淨額

盈利率 等於 營業利益 除以 銷貨收入淨額

損益兩平點:
產品單位價格 乘以 銷售量 等於 總變動成本 加 固定成本

產品單位價格 乘以 銷售量 等於
單位變動成本乘以銷售量 加固定成本

損益兩平銷售量 等於 固定成本 除以 (產品單位價格 減 單位變動成本)

損益兩平點:
邊際貢獻率 等於 (銷貨收入 減 總變動成本) 除以 銷貨收入
等於固定成本 除以 銷貨收入
銷貨收入中可以用來支付固定成本的比例

盈餘品質:管理者操縱報表,景氣循環,經濟因素,會計政策,物價水準,損益之組成,任意性成本,管理者會計政策,物價波動,損益組成,公司治理,會影響盈餘品質,盈餘品質,不知道就選以上皆是,盈餘若來自經常性活動,品質越高

基本每股盈餘 等於 (淨利 減 特別股股利) 除以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

稀釋每股盈餘,多考慮可稀釋股權的約當及非約當普通股,約當普通股包含,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特別股,附認股權公司債

現金流量表分為三大類,營業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

營業活動經常發生,較能預測短期現金流量,

一個成長中的企業,投資支出較多,投資活動最可能是負的現金流量

產品上市初期,需要購買設備,廠房等,會有大量籌資的需求

I F R S (I A S) 相較US G A A P 多了許多彈性,在現金流量表這邊就有明顯的例子,做題時要注意,題目中有沒有,依我國企業慣用實務,如果有的話,就要選擇傳統的分類
關於利息的支付,依我國實務通常被分類為營業活動,I A S認為也可分類為籌資活動
收取利息與股利,依我國實務通常被分類為營業活動,i a s認為也可分類為投資活動
現金股利的支付,依我國實務,通常被分類為籌資活動,i a s 認為也可分類為營業活動

支付利息,收取利息或股利,依我國實務通常被分類為營業活動,
現金股利的支付,依我國實務,通常被分類為籌資活動

現金流量表
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間接法
稅前淨利 等於 銷貨收入 減 銷貨成本 減 營業費用 加 業外收益 減 業外支出
1. 濾掉損益公式中事實上不牽涉到現金的費用或收益
2. 濾掉損益公式中,屬於業外的收入或支出
3. 計入不在損益公式中,屬於資產負債表科目變動率的現金交易

合併報表編製:在I f r s下,和以往我國以母公司個別財報為主,合併報表為輔的方向不同,改成以合併報表為原則,必需以企業集團的角度出發,將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一起納入,並採行一致的會計原則,沖銷各個個體之間的交易

財務報表的使用者:債權人,稽徵機關,審計人員,競爭對手
財務報表揭露的成本:政治成本,訴訟成本,與同業競爭時變得較不利

會計資訊品質
主要品質有攸關性,忠實表述
次要品質有比較性,可驗證性,一致性

財務分析方法分為靜態分析(垂直分析)與動態分析(水平分析)

靜態分析(垂直分析):同一期間報表中不同項目間比較

共同比分析,比率分析

共同比分析:資產負債表中,是以資產總額為分母,損益表中則是以銷貨淨額(不是總額)為分母

比率分析:將兩個具備邏輯關係的財報科目拿來計算比率

動態分析(水平分析): 不同期間之報表中相同項目間比較
比較分析:前後兩期間,金額或百分比的數字變動狀況,但前後兩期,營業性質,會計方法,物價水準不同時,無法比較
趨勢分析

普通股:
公司控制權(參加股東會),新股優先認購權,盈餘分配請求權

控制,認購,請求
參加股東會,領股息,認新股

特別股:
可參加特別股:可參加公司超額盈餘分配
可累積特別股

存託憑證
ADR(美國存託憑證): 在美國發行的存託憑證
TDR(台灣存託憑證): 在台灣發行的存託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值等於轉換比例乘以股票市價
轉換價格等於轉換後的持股成本,越低越好
可轉債轉換價格越高,可轉換的股數越少,轉換比例越低,可轉債價值也越低

可贖回公司債: 發行人可要求贖回
可賣回公司債: 投資人賣回給發行人
贖回,賣回都是對於發行人的角度

附認股權公司債

零息債: 國庫券,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都屬於零息債

浮動利率債券
永續債券

一般債券因為利率的變動,被提前贖回,債券的支付,存在再投資風險

市場區隔理論認為到期收益率曲線視各種期限債券個別之供需力量而定

國庫券由中央公債交易商以公開競標方式交易

一般公司債,可轉換公司債,公債於集中市場交易

台灣公債的報價基礎:殖利率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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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價格等於轉換後的持股成本,越低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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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商營業員:

1.保護性賣權(避跌)=>(持有)買入現貨+買賣權

假設價格下跌,現貨損失但賣權會增值

2.保護性買權(避漲)=>(未來有)買入現貨+買買權

還沒買現貨的期間價格上漲,會造成未來成本升高,所以先買買權,可以彌補損失

3.掩護性買權(波動不大限制獲利)=>持有現貨+賣買權

收取權利金提高報酬

保護性賣權:買 賣權
保護性買權:買 買權
掩護性買權:賣 買權

保護性賣權:買 賣權
保護性買權:買 買權
掩護性買權:賣 買權

鉅額交易制度適用商品

臺股期貨(TX)、小型臺指期貨(MTX)、臺指選擇權(TXO)、股票期貨(STF) 、股票選擇權(STO)、富櫃200期貨(G2F)、美元兌人民幣期貨(RHF)、小型美元兌人民幣期貨(RTF)、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RHO)、小型美元兌人民幣選擇權(RTO)、歐元兌美元期貨(XEF)、美元兌日圓期貨(XJF)、英鎊兌美元期貨(XBF)、澳幣兌美元期貨(XAF)、黃金期貨(GDF)、臺幣黃金期貨(TGF)、黃金選擇權(TGO)、美國道瓊期貨(UDF)、美國標普500期貨(SPF)、美國那斯達克100期貨(UNF)及布蘭特原油期貨(BRF)等
二十一項商品

鉅額交易制度適用商品
主要是股票,貨幣,黃金,原油
沒有:十年期公債期貨

我國指數選擇權交易時間
一般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8:45 ~ 下午1:30;
盤後交易時段之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下午3:00~次日上午5:00;
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無盤後交易時段

第十八條
特別盈餘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或特別盈餘公積累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得以其半數撥充資本者外,不得使用之。但本會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設實收資本額為X

特別盈餘公積為50%*X

可以用盈餘公積的半數撥充資本所以就是用2E來撥充資本

2E*2=4E(特別盈餘公積)

4E/50%=8E(資本額)

負責人,業務員,申報對象
期交,結算所:五日內,按月,金管會
期貨商:五日內,五日內,同業公會

期貨交易輔助人業務員
業務員包含:內部稽核、自行查核、通知追繳保證金者
不含:交割結算、資訊人員、財務主管
輔助人業務員:內稽,自查,追繳
輔助人業務員:內稽,自查,追繳
輔助人業務員:內稽,自查,追繳

本規則所稱業務員,指為期貨顧問事業從事下列業務之人員:

一、對期貨交易、期貨信託基金、期貨相關現貨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或核准項目之交易或投資有關事項提供研究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

二、與前款業務有關之推廣、招攬、講習或出版事項。

三、內部稽核。

四、其他經核准之業務

不含:法令遵行

期貨顧問業務員:
推薦,招攬,內稽,其他,
無:法遵
期貨顧問業務員:
推薦,招攬,內稽,其他,
無:法遵
期貨顧問業務員:
推薦,招攬,內稽,其他,
無:法遵

期交,結算所,期貨商,期貨服務事業,非業務員有共通性,法遵,主辦會計,不屬於業務人員

法遵,主辦會計,不屬於業務人員

期貨結算機構管理規則第 一 章 第 9 條

應於知悉事實發生或處理完成後五日內有:

五、期貨結算機構之負責人或業務人員,因執行職務涉訟、受訴訟上之判決、為強制執行之債務人或依本法應受解除職務處分之情事。

六、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或業務人員有本法第二十八條所定之情事。

七、對結算會員所為之處分。

八、依本法第五十五條準用第四十一條規定應行申報事項。

九、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之監視及處理情形。

十、因訴訟、非訟、行政處分、行政爭訟、商務仲裁或和解事件,對其財務或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五日內:
涉訟
處分結算會員
監視情形
對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五日內:
涉訟
處分結算會員
監視情形
對財務,業務有重大影響者

證券商及期貨商應於每年稅後盈餘項下,提存百分之二十特別盈餘公積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應於每年稅後盈餘項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前項特別盈餘公積每年提列之比率,以百分之八十為上限

證券,期貨商:20% 特別盈餘
期交,結算所:0%~80% 特別盈餘

一、場外沖銷:指期貨商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後,未至期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而直接或間接私自承受或居間與其他期貨交易人為交易之行為。

二、交叉交易:指期貨商為使特定期貨交易人成為另一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之他方當事人,未依公開競價方式,而直接或間接私自居間所為期貨交易之行為。

三、擅為交易相對人:指期貨商未經期貨交易人事前書面同意,且未依期貨交易所規則之規定,而成為該期貨交易人賣出委託之買方或該期貨交易人買進委託之賣方。

四、配合交易:指期貨商或其他任何人,未依公開競價方式,而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相互配合所為期貨交易之行為

場外沖銷:未至期交所
交叉交易:未依公開競價
擅為交易相對人:成為交易人賣出委託之買方
配合交易:相互配合

場外沖銷:未至期交所
交叉交易:未依公開競價
擅為交易相對人:成為交易人賣出委託之買方
配合交易:相互配合

場外沖銷:未至期交所
交叉交易:未依公開競價
擅為交易相對人:成為交易人賣出委託之買方
配合交易:相互配合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期交所,結算所:
10億,2億,5000萬
10, 2, 0.5億
10, 2, 0.5億
10, 2, 0.5億

期貨交易輔助人與
期貨顧問事業: 無,無,1000萬
輔助人與顧問:無,無,1000萬

期貨分支機構:1500萬,1000萬,500萬(依序少500萬)
1500,1000, 500萬

複委託期貨商: 5000萬

期貨經理事業:1億,無,2500萬
期貨經紀商:2億,2億的1/4,2億的1/4
期貨信託事業: 3億,2500萬,2500萬
期貨自營商: 4億,4億的1/40,4億的1/40

(一)平倉(Liquidating Market):係指將在倉的買或賣平倉離開出場;或者說作同月份相反之交易。平倉的特色為價格下跌,未平倉量減少。

(二) 無法比對的錯帳(Out trade):係指買賣雙方結算會員所傳送內容全部穩 合,則可確認此筆交易清礎,否則該筆交易視為錯帳(Out trade)。在國外,期貨商為客戶下單時,為了避免發生錯帳,或錯帳發生時,可以查核 責任歸屬,必須要將上下手期貨商之接單號碼及時間登錄備查;若客戶以 電話下單時,則須以同步錄音存證。客戶對成交價格有異議時,期貨商可提供具公信力之期交所的「成交價格時間表」供客戶參考。

(三)炒單(Churning):係指會員公司.炒作客戶單子,以賺取超額手續 費,造成期貨市場熱絡的假象。亦即不顧客戶利益,鼓勵客戶多作過量交易,以賺取 較多之佣金稱之。

(四)往下承接操作方式( Scale Down Buying):係指價格下跌時,分段買入的操作方式。

(五)對作(Bucketing ):係指期貨經紀商接受客戶委託單後,未到期或交易所進行交易,而徑予直接或間接私自承受或居間與其他期貨交易 人、期貨經紀商交易之行為。

(六)交叉交易( Cross Trade):係指不遵守公開競價的原則,而擅自撮合。

(七)Front Running:係指代客操作之業者在替客戶下單之前,先以自有資金下相同的委託單。

(八)Give-up:由一期貨商執行後,將成交的委託單轉給另一家期貨商。

臺灣期貨交易所之美國標普 500 期貨之到期交割月份為
道瓊期貨 4個字 所以是 4個季月
標普500  看到5 所以是 5個季月

台指選擇權報價單位:
報價未滿10點:0.1點(5元)

報價10點以上,未滿50點:0.5點(25元)

報價50點以上,未滿500點:1點(50元)

報價500點以上,未滿1,000點:5點(250元)

報價1,000點以上:10點(500元)

台指選擇權,一點50元
未滿10點: 0.1點 (1/100)
未滿50點: 0.5點 (1/100)
未滿500點: 1點 (2/1000)
未滿1000點: 5點 (5/1000)
1000點以上: 10點 (10/1000)

未滿10, 50點: 1/100
未滿500,1000點: 2/1000, 5/1000
1000點以上: 10/1000

500,1000,1000以上:
千分之2, 5, 10

500,1000,1000以上:
千分之2, 5, 10

到期日增長:買權價格增加,賣權價格增加。
期貨(標的物)價格上漲:買權價格增加,賣權價格減少。
期貨價格波動性減少:買權價格減少,賣權價格減少。
利率上升:買權價格增加,賣權價格減少。

到期日增長:買權賣權價格雙增加
價格波動增加:買權賣權價格雙增加
標的物上漲: 買權價格增加,賣權價格減少
利率上升:買權價格增加,賣權價格減少

到期日增長:價格雙增加
波動增加:價格雙增加
到期日增長或波動增加:價格雙增加
標的物上漲或利率上升:買權增加,賣權減少

當日沖銷(Day Trade)交易人

二擇一委託單(One Cancel Other;O C O):
即同一委託單可以設定二種不同的委託種類來執行。任一個委託成交後另一個委託自動取消。

收盤市價委託單(Market On Close;M O C):
於收盤前委託,在收盤前至收盤之間的一段時間內執行交易。參考成交價是收盤前一段期間的任一成交價皆可能,並不一定是收盤價。

停損限價–>委約價 差於 市價
委託買單:委託價高於市價
委託賣單:委託價低於市價

停損賣單:委託價 低於 市價
停損買單:委託價 高於 市價

結算機構 應按在期貨交易所或非在期貨交易所之期貨交易,依本法第
五十三條規定分別一次提存新臺幣五億元 作為賠償準備金;並於 每季終了後 十五日內,按結算、交割手續費收入之百分之二十繼續分別提存。但賠
償準備金提存金額分別已達資本總額或指撥專用營運資金之一點五倍時,不在此限。

前項分別提存之賠償準備金應以不同專戶存儲於經本會核准得經營保管業務之銀行。

結算機構:
5億 賠償準備金
每季 提存手續費 20%
至 資本額之1.5倍

結算機構:
5億 賠償準備金
每季 提存手續費 20%
至 資本額之1.5倍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因下列事由之一而解散:
一、章程所定解散事由之發生。
二、會員 大會 之決議。
三、會員不滿七人時。
四、破產。
五、期貨交易所設立許可之撤銷。
前項第二款之解散,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生效力。

會員制期交所解散:
章程
會員大會
不滿七人
破產
被撤銷許可

會員制期交所:
會員從事自營業務者,最低出資額為2500萬、經紀業務為1500萬,會員對交易所之責任,以出資額10倍為限
自營:2500萬
經紀:1500萬
自營高於經紀
跟資本額規定一樣

期貨商依本法第七十條第一項向本會指定之機構開設客戶保證金專戶時, 該帳戶應標明係客戶保證金專戶。 期貨商應將所開設客戶保證金專戶之機構名稱及帳號於營業場所顯著位置 公告,變更或註銷時亦同。 期貨商同時經營本國期貨經紀及國外期貨經紀業務時,應分別設置客戶保證金專戶。

第一項之指定機構,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經本會核准經營外匯或收受存款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銀行。

二、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三、經中央銀行委託辦理中央登錄公債登記業務,並符合本會所定條件之清算銀行。

兼營期貨業務之金融機構不得將其客戶保證金專戶開設於其所經營之金融 機構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金管會核准的銀行
央行委託的銀行

期貨經理事業的保管機構:信託業,銀行,結算機構
口訣:中國 信託 銀行 經理 結算
口訣:中國 信託 銀行 經理 結算
口訣:中國 信託 銀行 經理 結算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42條

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有價證券,其總市值占本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不得超過主管機關規定之比率。但募集發行組合型及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者,不在此限。

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有價證券總市值超過前項比率者,應依主管機關規定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期貨信託事業 運用
期貨信託基金
持有 有價證券
比率不得超過
主管機關規定
超過應申請兼營
證券信託事業

反過來講
證券信託事業 募集之基金
期貨交易超過比率
應申請兼營
期貨信託事業

期貨信託基金 持有 證券 超過比率
應申請兼營 證券信託事業

證券信託基金 持有 期貨 超過比率
應申請兼營 期貨信託事業

《期交所》

遇到以下狀況時:期貨交易達到交易異常標準或其有嚴重影響市場交易秩序之虞時

1.公布交易資訊

2.調整保證金額度或收取時限

3.限制全部或部分期貨商受託買賣數量

4.限制期貨交易數量或持有部位

5.暫停或停止該期貨交易

期交所發現異常:
公佈
調整
限制
限制
暫停
沒有: 了結所有部位

期交所發現異常:
公佈
調整
限制
限制
暫停
沒有: 了結所有部位

違約,違規的處分
公司制期交所,會員制期交所,結算所
公司制,會員制,結算所

違約金
停止或限制
口訣: 違停
三者都適用

違約金
停止或限制
口訣: 違停
三者都適用

有: 違約金
沒有: 罰金

警告,除名適用:會員制,結算所
警告,除名,
口訣:警民,警民

公司制:終止契約,不包含除名

口訣: 違停,警民,
違停,警民
違停,警民
只剩下最後一個,
公司制:終止契約

傘形基金:
(A) 子期貨信託基金數不得少於 三檔
(B)任一子期貨信託基金未達成立條件時,該傘型期貨信託基金即 不可 成立
(C)子期貨信託基金間 不具 自動轉換機制
(D)子期貨信託基金得依資產配置理念,交叉組合各種類期貨信託基金 .

第 4 條 本規則所稱保管機構,指受委任人委託辦理期貨交易或期貨相關現貨商品 投資之[開戶]、[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款券保管]、[結算交割]、[帳務處理]及 [其他有關事項之機構]

保管機關:開戶,保證金與權利金之繳交,保管,結算,帳務,其他

開戶,繳交,保管,結算,帳務,其他。

沒有: 保證金與權利金之 控管
有: 保管, 無: 控管
有:款券保管,
無:保證金與權利金之控管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即向主管機關及本公司申報。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十五時,除處理原有交易外,應即停止收受委託人訂單,並向主管機關及本公司提出改善計畫。

60, 20:申報
40, 15:停止收單

60, 20:申報
40, 15:停止收單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違反本法或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

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予以糾正或為下列之處分,並得

命其限期改善:

一、警告。

二、撤換其負責人或其他有關人員。

三、命令為停止六個月以內全部或一部之營業。

四、撤銷或廢止營業許可。

五、其他必要之處置。

期交所,結算所,期貨業違反期交法:
警告
撤換
停止六個月
撤銷許可

期交所,結算所,期貨業
違反期交法:
警,撤,停,撤

兼營或設立分支機構:
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
警告,撤換負責人,停業處分,撤銷許可

機構 違反 期交法 或
兼營或設立分支機構:
警,撤,停,撤

人員違反期交法:
停止六個月
或 解除其職務

期貨交易法
第101條 (for 人員)

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或期貨業之”負責人或受雇人”,有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除依本法處罰外,主管機關並得視情節輕重,命令停止其六個月以下業務之執行或解除其職務;並得對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處以前條所定之處分。前項人員於解除職務後,應由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申報主管機關

人員違反期交法:
停止六個月
或 解除其職務

期貨交易所董事及監察人,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各款之情事外,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期貨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 二、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工作經驗合計五年以上,並曾擔任期貨、證券或金融機構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者。

期交所董事及監察人:
期貨工作兩年以上,並曾任經理

證券,期貨,金融機構合計五年以上,並曾任經理

期交所董事,監察人:
期貨:兩年
證,期,金,合計五年

期貨:兩年
證,期,金,合計五年

期貨:兩年
證,期,金,合計五年

期貨商之內部稽核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規定,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備證券、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二、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取得業務員資格,並具備證券 期貨、金融或保險機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內稽人員:
取得期貨交易分析人員資格,並具備
證,期,金,保,工作經驗一年

取得期貨業務員資格,並具備
證,期,金,保,工作經驗二年

內稽人員:
交易分析資格: 工作 一 年
期貨業務員資格:工作 兩 年

期交所董事及監察人:
期貨:兩年
證,期,金,合計五年

1 2 2 5

期貨業務員專屬規定

下列三種人因涉及利益衝突,不得互相兼任與辦理登記範圍外業務

1.內部稽核人員

2.自行買賣人員

3.風險管理人員

不得互相兼任:
內稽,自行,風管
內稽,自行,風管
內稽,自行,風管

輔助人業務員:內稽,自查,追繳
輔助人業務員:內稽,自查,追繳

可擔任期貨經理事業之保管機構:
信評達一定等級以上的銀行
期貨結算機構
信託業 (委任人若為信託業,得自行保管委託資產)

期貨經理事業的保管機構:信託業,銀行,結算機構
口訣: 中國 信託 銀行,結算
不可:期貨信託事業 不可
信託業可以保管,
期貨信託事業不可

兼營期貨業務之金融機構不得將其客戶保證金專戶開設於其所經營之金融 機構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金管會核准或央行委託的銀行

期貨經理之保管機構:
中國 信託 銀行 結算

期貨經理之保管機構:
中國 信託 銀行 結算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期貨經理:中國信託銀行結算

保證金專戶:保管,銀行,銀行
期貨經理:中國信託銀行結算
(口訣:中國信託銀行 經理 結算)
中國信託銀行 經理 結算
中國信託銀行 經理 結算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應設業務委員會及紀律委員會,其成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為在該交易所交易之期貨商。
台灣期交所:業務 及 紀律 委員會

美國期貨交易所下轄三大委員會;
交易,行為,仲裁

對作,指下列之行為:

一、場外沖銷:指期貨商接受期貨交易人委託後,未至期貨交易所從事期貨交易,而直接或間接私自承受或居間與其他期貨交易人為交易之行為。

二、交叉交易:指期貨商為使特定期貨交易人成為另一期貨交易人期貨交易之他方當事人,未依公開競價方式,而直接或間接私自居間所為期貨交易之行為。

三、擅為交易相對人:指期貨商未經期貨交易人事前書面同意,且未依期貨交易所規則之規定,而成為該期貨交易人賣出委託之買方或該期貨交易人買進委託之賣方。

四、配合交易:指期貨商或其他任何人,未依公開競價方式,而以直接或間接方式相互配合所為期貨交易之行為。

主管機關為保障公益或維護市場秩序,得隨時命令期貨交易所、期貨結算機構、期貨業、同業公會或與其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關係人,提出財務或業務報告資料,或檢查其營業、財產、帳簿、書類或其他有關物件;如發現有違反法令之重大嫌疑者,並得封存或調取其有關證件。前項關係人之範圍,由主管機關定之。

提出財務,業務報告:
期交所,結算所,期貨業,同業公會,或其關係人

期貨結算機構應於每月十日以前,向金管會申報上月份會計項目月計表、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

結算所 於每月 十日 前,向金管會申報上月份 負,縱,筷
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會計項目月計表

結算所: 負,縱,筷
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會計項目月計表
負,重,筷
負,重,筷
負,重,筷

未平倉量Open Interest, O I
新新O I增加
舅舅O I減少
新舊O I不變

新新O I增加
舅舅O I減少
新舊O I不變

新新O I增加
舅舅O I減少
新舊O I不變

猩猩增加
舅舅減少
新舊不變

未平倉量與價格變化
價量同方向,好事

期貨商設立: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資本額,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兼營的話,資本額即指撥盈餘資金
兼營的話,資本額即指撥盈餘資金
兼營的話,資本額即指撥盈餘資金

事後違約處理機制:
結算 保證金
交割 結算 基金
賠償準備金
會員共同分擔

結算保證金
結算基金
賠償準備金

結算保證金
結算基金
賠償準備金

期貨服務事業種類
期貨信託事業
期貨經理事業
期貨顧問事業
期貨交易輔助人

信託,經理,顧問,輔助
信託,經理,顧問,輔助
信託,經理,顧問,輔助

核准,備查,核備

設立分支機構或證券商兼營期貨商
三個月未受警告
半年未受撤換負責人之處分
一年未受停業
兩年未受撤銷部分營業許可

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
後者都是前者的2倍

兼營或設立分支機構:
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
警告,撤換負責人,停業處分,撤銷許可

兼營或設立分支機構:
三個月,6個月,一年,二年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三個月,6個月,一年,二年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三個月,6個月,一年,二年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兼營期貨或分支機構:
3,6,1,2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3,6,1,2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警告,撤換,停業,撤銷許可

3,6,1,2
警,撤,停,撤
警,撤,停,撤
警,撤,停,撤

保存期限
委託紀錄:1年
對帳單,廣宣品:2年
全委契約:5年

保存期限
委託紀錄:1年
對帳單,廣宣品:2年
全委契約:5年

期貨契約上市
上市前 3 個營業日公告
下市應於實施日30日(一個月)前公告
核准駁回期貨交易契約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

3日,30日,6個月
上市3日,下市30日或一個月
准駁6個月

3日,30日,6個月
上市,下市,准駁

會員制,公司制 期交所:
許可日起6個月完成設立登記,
得展延1次,
但不得超過6個月

許可保證金:2億,向金融機構繳交
,設立後可動用

營業保證金: 資本額10億的5%,5000萬,向國庫繳交,不可動用

繳給國庫:
期交所,結算所 營業保證金

繳給金融機構:
期交所,結算所 許可保證金

期貨商的 許可保證金,營業保證金
1.保護性賣權(避跌)=>(持有)買入現貨+買賣權

假設價格下跌,現貨損失但賣權會增值

2.保護性買權(避漲)=>(未來有)買入現貨+買買權

還沒買現貨的期間價格上漲,會造成未來成本升高,所以先買買權,可以彌補損失

3.掩護性買權(波動不大限制獲利)=>持有現貨+賣買權

收取權利金提高報酬

保護性賣權:買 賣權
保護性買權:買 買權
掩護性買權:賣 買權

委託之期貨商每增設一分支機構辦理期貨業務或結算會員每委任一期貨交易輔助人或該期貨交易輔助人每增設一分支機構,結算會員均須向本公司另繳存 交割結算基金 新台幣一百萬元。

繳存 交割結算基金
而非 營業保證金

選擇權
買買權: 買房付訂金
賣買權: 建設公司收訂金,有義務

選擇權有兩個價格: 履約價格,權利金才真正是選擇權的價格

價內,價外,價平
是選擇權的未實現損益

選擇權價值(權利金) 等於 未實現損益 加 希望值
等於 內含價值 加 時間價值
內含價值 等於 履約價值
履約價 值 不要跟履約價 格 混淆

價內才有內含價值

買權內含價值 等於 標的物價格 減 履約價格

買權內含價值 等於 標的物價格 減 履約價格

買權內含價值 等於 標的物價格 減 履約價格

Delta(對沖比率)= 權利金價格變動金額 除以 標的物變動金額

對沖比率定義為權利金 相對於 標的物價格 變動的敏感度

Delta介於 負1 到 正1

買權的Delta介於 0,1之間
賣權的Delta介於-1,0之間
買權與賣權Delta絕對值相加為1

期貨選擇權,簡稱 期權,是以期貨契約為標的的選擇權

期權:避險策略,價差策略,混合策略
期權策略:避險,價差,混合
期權策略:避險,價差,混合
期權策略:避險,價差,混合
避險策略:一現貨,一選擇權
價差策略:一買一賣,
混合策略:只有買或賣

期權價差策略: 三個垂直價差(多,空,蝶狀),一個水平價差(曆差交易,日曆的曆)

期權價差策略:三個垂直價差(多,空,蝶),一個水平價差(曆差交易)

期權價差策略: 多,空,蝶,曆差
期權價差策略: 多,空,蝶,曆差
期權價差策略: 多,空,蝶,曆差

期權避險交易策略
保護性 賣 權買進策略:
買入現貨 加 買入賣權

保護性 買 權買進策略:
將 買入現貨 加 買入買權

掩護性買權賣出:
持有現貨 加 賣出買權收取權利金

期權價差交易策略
以下三者為垂直價差策略
多頭價差交易:買入低履約價的買權 加 賣出高履約價的買權

空頭價差策略:
買入高履約價的買權,賣出低履約價的買權

蝶狀價差策略:
各買入1單位較高與較低的買權,
賣出2單位履約價中間的買權

水平價差策略(曆差交易,日曆的曆)
買賣不同到期日(履約價格一樣)的選擇權

價差交易:
多頭價差:買低賣高
空頭價差:買高賣低
蝶狀價差: 買低與高,賣出兩單位中間價

混合交易策略
價差策略是一買一賣,混合策略只有買或賣

買進跨式部位(下跨式)
放空跨式部位(上跨式)
混合價差策略(勒式部位)

買進跨式部位(下跨式):買入買權+買入賣權,預期價格將劇烈波動,預期上漲機率高,加重買權

放空跨式部位(上跨式):賣出買權+賣出賣權,預期價格價格只會區間小幅波動,故賣出選擇權賺權利金

混合價差策略(勒式部位):
同時買進相同到期日,不同履約價格的買權或賣權
買進混合價差策略靠標的大幅波動而獲利
賣出混合價差策略靠標的盤整而獲利

買進跨氏部位(下跨式): 買權賣權 雙買
放空跨氏部位(上跨式): 買權賣權 雙賣
(同到期日,同履約價,同日同價)
買進跨式(下跨式):同日同價的 買賣權 雙買
放空跨式(上跨式):同日同價的 買賣權 雙賣

買進跨式(下跨式):同日同價的 買賣權 雙買
放空跨式(上跨式):同日同價的 買賣權 雙賣

混合價差策略:買權賣權雙買或雙賣,
(相同到期日,不同履約價格,同日不同價)
混合價差策略:
同日不同價的 買賣權 雙買 或 雙賣
同日不同價的 買賣權 雙買 或 雙賣
同日不同價的 買賣權 雙買 或 雙賣

避險策略:一現貨,一選擇權
價差策略一定是選擇權一買一賣
混合策略一定是選擇權雙買雙賣

買權:買方支付權利金,取得權利
賣方支付保證金,以示履約保證
買方獲利無窮,賣方最大獲利就是權利金收入

國內期貨交易:
開盤集中競價,盤中,收盤為逐筆搓合

契約乘數
台股期貨: 200元
東証指數: 200元
台灣50: 100元
小型台股期貨: 50元
電子期貨: 4000元
金融期貨: 1000元
美國道瓊期貨:20元

電子選擇權T E O: 1000元
金融選擇權T F O: 250元
台指選擇權T X O: 50元

台股期貨: 200元
台指選擇權T X O: 50元
等於200元 的1/4

電子期貨: 4000元
電子選擇權T E O: 1000元
等於4000元的1/4

金融期貨: 1000元 (電子期貨4000元的1/4)
金融選擇權T F O: 250元
等於1000元的1/4

美式選擇權:期限內隨時能履約
歐式選擇權: 到期才能履約

期權策略:避險,價差,混合
期權3+1種價差策略: 三個垂直價差(多,空,蝶狀),一個水平價差(曆差交易,日曆的曆)
共四種價差策略

3+1種 期權價差交易:
多,空,蝶,曆差

6種期貨價差交易:市場內跨月,市場間,商品間,蝶,鷹,縱列
期貨價差交易有6種

6種期貨價差交易:市場內,市場間,商品間,蝶,鷹,縱列

期貨價差交易
市場內價差交易(跨月價差交易)
市場內跨月價差交易:
多頭價差交易:買近月,賣遠月
空頭價差交易: 賣近月,買遠月
多頭:買近月
空頭:賣近月

市場間價差交易:不同市場,運輸成本

商品間價差交易:
泰德價差交易:國庫券T Bill 與歐洲美元期貨,利率期貨價差交易
(兩者都短期利率期貨)
N O B (Notes over Bonds): T Note與 T Bond (短期 over 長期)
原料與加工品間價差交易:擠壓式,反擠壓式,裂解價差交易

蝶狀價差交易:1 2 3月,買 賣 買
兀鷹價差交易: 1 2 3 4月,買 賣 賣 買
縱列價差交易:不同標的物,近月遠月方向相反

期貨價差交易:
市場內:跨月
市場間:運輸成本
商品間: Ted, N O B, 加工品
蝶狀
兀鷹
縱列

期貨價差交易:
市場內跨月
市場間
商品間

蝶狀
兀鷹
縱列

期貨選擇權(期權)價差交易:
多頭價差: 買低賣高
空頭價差: 買高賣低
蝶狀價差: 買高與低,賣兩口中間價
水平價差:曆差交易,日曆的曆

期權 價差交易: 選擇權一買一賣
期權 混合策略: 選擇權雙買雙賣
期權 避險策略:一現貨,一選擇權

基差 等於 現貨價格 減 期貨價格
基差 等於 現貨 減 期貨

期貨價格 等於 現貨價格 加 持有成本

正價差 正向市場 基差是負的
逆價差 逆向市場 基差是正的

基差值變大,如:負4 變 負3,稱之為基差轉強

基差絕對值變小,稱之為基差變窄或變小

基差隨時間變得越來越小,直到交割時變為0

基差值:強弱
基差絕對值:大小或寬窄

政績大,多有利
積弱多利

正向市場,基差(絕對值)變大,對多頭避險有利

正逆向市場,基差變弱(基差值變小),對多頭避險有利

多頭避險有利:
政績大
積弱

多有利:
雞大
雞弱

完全避險,基差不變
完全避險,基差不變
完全避險,基差不變

多頭避險(目前持有空頭部位):買入期貨(鎖定購買成本)

空頭避險(目前持有多頭部位):
賣出期貨(鎖定賣出價格)

避險後,實際成本 等於 交貨時的現貨成本 加 避險的損益

期貨避險口數 等於
現貨價值 除以
單位期貨契約價值

期貨避險口數 等於
現貨價值 除以
單位期貨契約價值

考慮現貨,期貨漲跌幅度不同

避險比例 貝塔
避險比例 貝塔
避險策略中,
每單位現貨所需期貨契約口數
期貨避險口數
等於
貝塔 乘以 現貨契約價值 除以
單位期貨契約價值

所需期貨口數 等於
(目標貝塔 減 原貝塔)乘以
現貨價值 除以 期貨價值

算出來的口數若是負值表示賣出

期貨變動1%,現貨變動1.5%
貝塔為1.5
期貨變動幅度不及現貨,所以需要更多期貨才能彌平現貨價格變動的風險,貝塔大於1

台指期每點200元

交割權在賣方,外匯期貨例外,由買方要求交割
賣方可提出 交割意願通知 的時間:第一通知日 開始,直至 最後交易日
第一通知日 前:多頭平倉
第一通知日 後:空頭回補

CME推出的歐洲美元期貨是第一個採用現金交割
短期利率期貨: 現金交割
長期利率期貨:現貨交割
股價指數期貨:現金交割
幼牛期貨:現金交割

長期利率期貨:現貨交割
CME日幣期貨:實物交割
台灣十年期公債:實物交割

長期利率,日幣期貨是現貨交割,
其他現金交割

未平倉量(Open Interest,簡稱O I)
新倉單,平倉單

選擇權與期貨之間的根本區別在於它們對買方和賣方的義務。 選擇權賦予買方在合約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以特定價格購買(或出售)某種資產的權利,但沒有義務。 期貨合約賦予買方購買特定資產的義務,並且賣方在特定的未來日期出售和交付該資產,除非持有人的頭寸在到期前被平倉。

選擇權買方只有權利沒有義務
期貨:買賣雙方皆有義務
期貨的前身為遠期契約,買賣雙方皆有義務

遠期契約:鳳梨商與微熱山丘
期貨合約:合約標準化,結算機制

交易所,結算所
交易所,結算所
交易所,結算所
交易所: 制定期貨契約,提供交易場所
結算所: 結算,交割,更重要的是 擔保期貨交易的履約

期貨的主要功能:避險,投機,價格發現

期貨特性: 標準化,公開競價,每日結算保證金 或稱 每日洗價

FCM(期貨經紀商,Futures Commission Merchants,期貨 傭金 商人):接受客戶委託買賣,收取保證金

IB (Introducing Broker):仲介經紀商 或 交易輔助人,不能自己接委託單,不得接受客戶資金

Local (Floor Trader):場內交易者,場內自營商

Floor Broker: 場內經紀商,大部分為FCM 員工,人工撮合市場才有

Runner: 跑單員,人工撮合市場才有

CPA: Advisor,期貨投資顧問

CPO: Operator,期貨基金經理

美國期貨交易制度
CFTC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

NFA (National Futures Association,NFA,全國期貨公會)

期貨交易所
下轄三大委員會,交易廳委員會,商業行為委員會,仲裁委員會

期貨交易所下轄三大委員會;
交易,行為,仲裁

期貨交易所下轄三大委員會;
交易,行為,仲裁

三大委員會:
交易,行為,仲裁

商品期貨,金融期貨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第12條

經營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中應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期貨商或金融控股公司,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十:

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銀行,保險;券商,期貨商;基金,金控,20%股份

五、期貨商:

(一)成立滿三年,並為綜合經營期貨經紀、期貨自營及期貨 顧問 業務滿三年之期貨商。
(綜合經營 期貨經紀,期貨自營,期貨顧問,題目會錯在 顧問)

(二)最近三年未曾受本法第一百條第二款至第四款規定之處分;其屬外國期貨商者,未曾受其本國主管機關相當於前述之處分。

(三)淨值達新臺幣十億元以上,且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面額。

期貨信託事業設置標準
期貨商:
成立滿三年
最近三年未受處分
淨值10億以上

期貨信託事業
期貨商標準:三年,三年,十億
成立滿三年,三年未受處分,淨值十億

證券商申請期貨交易輔助:
一年內未受處分

證券投顧事業於開始兼營期貨顧問事業後,每股淨值低於面額者,應於兩年內改善

最嚴重的刑事責任:
對做,內線,意圖影響價格
3~10年有期徒刑
1000萬~1000萬的20倍(2億)

未經許可:7年,300萬

擅提款項,虛偽隱匿,不良約定:
3年,240萬

未經許可:7年,300萬
跟違背職務的收賄者一樣
7年,300萬

擅提款項,虛偽隱匿,不良約定:
3年,240萬
跟不違背職務的收賄者相似:
5年,240萬

賄賂者:
3年,200萬

行政責任為罰鍰
12萬~12萬的20倍(240萬)

停止6個月全部或部分營業

期貨結算機構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十億元。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十億元。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兼營期貨結算機構業務者,最低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二十億元。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發起人,應於申請設立許可時,向本會指定之金融機構存入新臺幣二億元,該存入款項,得以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代之

期交所,結算所都是十億
期交所兼營結算所:二十億

經紀2億
自營4億
期貨商經營期貨 經紀 及 自營 業務,且無分支機構者,最低實收資本額2 加 4 億 等於6億

最低實收資本額:
經紀2億
自營4億
期交所,結算所都是十億
期交所兼營結算所:二十億

最低實收資本額
2, 4, 10
經紀,自營,期交或結算

最低實收資本額:
經理:1億
經紀:2億
信託:3億
自營:4億
期交,結算:10億
複委託期貨商: 5000萬
期貨分支機構: 1500萬

交割結算基金不得借貸予他人或移作他項用途,其用途限於銀行存款、購買國庫券、政府債券,其中運用在購買國庫券、政府債券之上限為交割結算基金餘額的百分之五十。

由於期貨信託事業屬於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所以對於發起人的要求比較高,符合資格之專業發起人共有六種:

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資產總值應有650億元。

銀行:應排名全球1000名內。

保險:資金運用總額應達1000億元。

證券商:淨值應達80億元。

期貨商:淨值應達10億元。

金控: 持股過半子公司,符合前五類

專業發起人認股比率合計不少於20%。

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
銀行:1000名
保險: 1000億
基金: 650億
證券商: 80億
期貨商: 10億(3年,3年,10億)
像:80 20法則
金控

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銀行,保險;券商,期貨商;基金,金控,20%股份

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票券,信託
(錯誤: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銀行,保險;證券,期貨:可以發起期貨信託事業,也可以向之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前條所稱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人,指下列對象:
一、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期貨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法人或機構。

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票券,信託
(錯誤: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二、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
符合前項第二款規定之受益人人數,不得超過九十九人。

期貨結算機構: 結算保證金

期貨信託契約範本由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期貨交易所處分不動產及設備,每筆交易金額超過五千萬者,應依程序辦理

期貨商之業主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六十或調整後淨資本額少於期貨交易人未沖銷部位 所需之客戶保證金總額百分之二十時,應即向本會與本會指定之機構申報。

期貨商:
權益低於最低實收資本額60%
資本額少於保證金20%
應申報
60 20

期貨商聘用總經理,應報期貨交易所審查合格,轉報主管機關備查

期貨交易有四種:
期貨
選擇權
期貨選擇權
槓桿保證金

證券商申請兼營期貨業務
其近期財務報告需無累積虧損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15 條
期貨信託事業經核發許可證照後,除他業兼營期貨信託事業者外,應於一個月內申請募集期貨信託基金。

期貨信託事業首次申請募集期貨信託基金係對不特定人募集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在國內募集。

二、最低成立金額為新臺幣五億元。

三、自成立日後滿四十五日,受益人始得申請買回。

期貨信託基金:國內募集,五億,45日

期貨信託基金:國內募集
5億
45日

期貨信託事業目前的業務包含:向不特定人或符合資格者募集期貨信託基金發行受益憑證、運用期貨信託基金從事交易或投資等,但目前尚無「境外」期貨基金的募集

期貨信託事業&銀行不得兼營期貨顧問事業

簡易理解:假設銀行和信託可以兼任,那他們到底要不要推薦自己的商品?所以當然是不能兼任

信託,銀行不得兼任顧問

經營期貨信託事業,發起人中應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基金管理機構、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商、期貨商或金融控股公司,其所認股份,合計不得
少於第一次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二十

期貨交易法第 70 條
期貨商應於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開設客戶保證金專戶,存放期貨交易人之交易保證金或權利金,並與自有資產分離存放。

期貨商或指定機構之債權人,非依本法規定,不得對客戶保證金專戶之款項請求扣押或行使其他權利。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充任會員制期貨交易所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其已充任者,解任之:
一、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二、曾任法人宣告破產時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與其地位相等之人,
其破產終結未滿三年或調協未履行。
三、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使用票據有拒絕往來紀錄。
四、受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或第六十六條第二款
解除職務處分,未滿五年。
五、違反本法、國外期貨交易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銀行法、管理外
匯條例、保險法或信用合作社法規定,經受罰金以上刑之宣告及執行
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未滿五年。
六、受第一百條第二款撤換職務處分,未滿五年。
七、經查明受他人利用充任會員制期貨交易所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不得充任期交所發起人,董,監:曾任法人破產未滿三年
三年內票據有拒絕往來紀錄
受罰金刑以上執行完畢未滿五年

期貨商分支機構業務員最低人數不得低於三人。

除依章程規定分擔經費及前條應繳之款項外,各會員對於期貨交易所之責任,以其出資額之十倍為限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因下列事由之一而解散:
一、章程所定解散事由之發生。
二、會員大會之決議。
三、會員不滿七人時。
四、破產。
五、期貨交易所設立許可之撤銷。
前項第二款之解散,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生效力。

證券經紀商 及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兼營期貨顧問事業者,總公司應設獨立專責顧問部門,並指派專責部門主管及業務員辦理之。

證券 經紀商
證券 投顧
兼營 期貨顧問
應設獨立顧問部門

期貨交易法第 37 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不得發行無記名股票。

期貨交易法第 24 條
會員應依章程之規定出資;其最低出資額,由主管機關依會員種類分別定之。

期貨交易法第 36 條
公司制期貨交易所之董事、監察人至少四分之一由非股東之相關專家擔任之

期貨交易輔助人經營業務之場地及設備,應符合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 所訂定之場地及設備標準

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全國期貨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至少應置理事三人,監事一人,依章程之規定,由會員選任。
期貨商同業公會:理三,監一
期貨商同業公會:理三,監一
期貨商同業公會:理三,監一

理、監事中至少應有四分之一,由有關專家擔任之

理、監事之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期貨信託契約範本由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擬訂,報經主管機關核定

當客戶面臨其所建立部位所需維持保證金大於其淨值而被追繳時,必須補繳至其部位所需的:原始保證金

認購權證是一種表彰「用某一固定價格(即履約價格)購入標的證券權利」的有價證券,若其標的證券價格上漲,愈高於該固定價格,則該認購權證的價值亦隨之上漲;反之,若其標的證券價格下跌,愈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該認購權證的價值亦將下跌。 認售權證則是一種表彰「用某一固定價格(即履約價格)售出標的證券權利」的有價證券,若其標的證券價格下跌,愈低於該固定價格,則該認售權證的價值亦隨之上漲;反之,若其標的證券價格上漲,愈高於該固定價格,則該認售權證的價值亦將下跌。

認購權證:看多,標的越漲越有價值
認售權證;看空,標的越跌越有價值

MIT單(Market If Touched):若觸及設定之觸發價,即以市價送出委託。

基於期貨合約必須標準化之規範,以及各種公債期限與利率皆有所不同之故,美國長期政府公債係以「假設性公債」為標的,標準債息以票面利率6%計算,做為投資人報價之依據。

擠壓價差交易或壓榨式價差交易:預期加工毛利減少,買進原物料標的期貨,賣出加工品標的期貨。

反擠壓式價差交易:預期加工毛利增加(簡單記:就是與擠壓式相反,所以記一個就好),因為毛利增加所以當然要買加工品,賣原料囉!

裂解價差交易:買原油期貨,賣汽油期貨。

Delta=權利金價格變動金額 除以 標的物變動金額

買權介於0,1

因價格上漲獲利,故權利金變動與標的物變動同方向,所以相除為正值

賣權介於-1,0

因價格下跌獲利,故權利金變動與標的物變動反方向,所以相除為負值

執行 期貨 選擇權之獲利為:
期貨平倉價格 與 選擇權履約 價格之差

權利金=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此題買權無內含價值,因為是買價外,價內才有內含價值)

什麼是內含價值?

權證立即拿去履約,可以拿回來的利潤

內含價值只存在於價內權證,價外權證沒有內含價值

內含價值 等於 (標的股價 減 履約價) 乘以 行使比例

認購權證的內含價值: 標的 大於 履約價

認售權證的內含價值: 標的 小於 履約價

價外權證沒有內含價值,只有時間價值

權利金 等於 內含價值 加 時間價值

權利金 = 內含價值 + 時間價值

賣權價外 → 市價 > 履約價

賣權內含價值 = 市價 – 履約價

市價越高,內含價值越高,時間價值越低

以大盤指數為標的之期貨契約。 因無法採實體交割,故採用現金交割制。 指數期貨於到期時,以收付結算價與原始買賣成本間之差額,並透過現金結算作業完成交割。

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定,期貨商應以自己 名義開立錯帳處理專戶 

FOK(Fill-or-Kill):指「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當投資人掛單的當下,只要全部的單子成交,沒有全部成交時則全部都取消。

委託條件種類:
(1) 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FOK)
(2)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IOC)
(3) 當盤有效(ROD)

ROD :當日有效

ROD, 英文 全名為 Rest of Day ,意思是指「當日委託有效單」,當你送出委託之後,只要不刪除委託單,那麼直到當天收盤前,這張委託單都是有效的。

IOC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
IOC, 英文 全名為 Immediate-or-Cancel ,如字面上的意思,當你送出委託單後,允許「部分成交」,但剩下沒成交的部分,就會直接取消掉。

FOK :立即 全部 成交否則取消
FOK , 英文 全名為 Fill-or-Kill
IOC: 允許 部分 成交,剩餘取消

歐洲美元期貨
非美國境內資金的短期利率商品期貨。歐洲美元指的是流動於美國境外的美元資金,並非僅限於歐洲地區。而歐洲美元期貨指的是三個月的短期 利率 期貨,而非匯率商品

歐洲美元期貨:美國境外的美元資金短期 利率 期貨

CME歐洲美元期貨無漲跌幅限制
不是外匯期貨,而是短期 利率 期貨

短期利率商品:100萬
中長期公債:10萬

歐洲美元期貨:100減去隱含利率
利率越高,歐洲美元期貨報價越低

T Bond: 面額的百元價

臺灣期貨交易所有關委託買賣申報
撮合方式,在開盤時係採集合競價方式,開盤後採逐筆撮合方式直至收盤

我國指數選擇權 之交易日與臺灣證券交易所交易日相同。 交易時間為營業日上午8:45~下午1:45。 到期契約最後交易日之交易時間為上午8:45~下午1:30。

執行 期貨 選擇權 之獲利為:
期貨平倉價格 與 選擇權履約價格 之差

CME歐洲美元期貨無漲跌幅限制
不是外匯期貨,而是短期利率期貨

重要的期貨交易所:
CME 芝加哥 商業 交易所
CBOT 芝加哥 期貨 交易所
CBOE 芝加哥 期權 交易所

美國期貨交易所集中在 紐約,芝加哥

以原油交易著名: NYMEX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Inc.紐約商品交易所)

原油:紐約商品交易所,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Inc. NYMEX

原油:紐約,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Inc. NYMEX

SP500指數期貨,首創現金結算(歐洲美元期貨): CME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

SP500指數期貨,首創現金結算歐洲美元期貨: 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 CME

SP500期貨,現金結算:芝加哥商品,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

VIX: CBOE,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芝加哥期權交易所

VIX: 芝加哥期權,Chicago Board Options Exchange

Value Line 指數: KCBT (Kansas City Board of Trade,堪薩斯市交易所)

Value指數:Kansas City

日經225: 新加坡交易所(Singapore Exchange Limited,SGX)

日本唯一能交易商品指數,黃金,原油期貨,盤後交易:東京工業品交易所

上市商品ETF: 東京證交所

日經平均股價指數期貨:大阪交易所

原油:紐約 NYMEX
SP500: 芝加哥商品 CME
VIX: 芝加哥期權 CBOE
農產品: 芝加哥期貨交易 CBOT
Value: Kansas City

原油:N Y M E X
SP500: CME

VIX: CBOE
農產品: CBOT
(VIX E, 農產品T)
Value: Kansas

日經225: 新加坡
日經平均:大阪交易所,
日本商品ETF: 東京證券交易所
日本商品指數,黃金,原油:東京工業品交易所

日本商品ETF: 東京證交所
日本商品指數:東京工業品交易所

市價單
限價單
停損市價單
停損限價單
觸價市價單 (MIT, Market if Touched): 看板委託(Board Order)

沒有:觸價限價單

停損限價 賣 單: 市價 大於 停損價 大於 限價

停損限價 買 單: 反之

限價單,觸價單: 買低賣高
停損單,停損限價單: 買高賣低

十年中期債券T Note,交割現貨到期日不得少於6.5年

長期債券T Bond,交割現貨到期日不得少於15年

中期T Note: 6.5年
長期T Bond: 15年

期貨商:結算保證金
客戶保證金: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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