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債要規定利率下限
利率太低的不能在台灣上市
利變保單卻要規定利率上限?
何況還是以宣告利率為基準
(扣除附加費用後,實質IRR必低於宣告利率)
選舉剛變盤而已, 誰來管管專門惡搞的金管會?
利變保單宣告利率設上限 衝擊業績達兩成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設上限。金管會宣布,明(2015)年起,壽險公司銷售的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區隔資產前12個月移動平均投資報酬率加計二碼(0.5個百分點),業內預估,銷售受影響程度恐達兩成。
金管會表示,為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含有宣告利率的保險商品)送審及銷售管理機制,並使該類業務能穩健發展,訂定「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根據規定,明年起,利變型保單每月的宣告利率不得高於「區隔資產前十二個月移動平均投資報酬率」加計二碼(0.5個百分點),即壽險公司過去1年區隔資產平均報酬率若為2%時,其利變型保單宣告利率上限為2.5%。
所謂宣告利率,為保險公司依利變保單的可運用資金的投資組合收益,扣除相關費用,並參考當時市場利率水準所訂定,當宣告利率愈高,該保單的保單價值準備金也愈快,因此,宣告利率愈高的商品,愈受民眾的青睞。
「財務穩健優先於業務」官員表示,宣告利率設定上限後,保單利率會較真實的反應,消除利率可能的過高假象,也就是,明年元旦後,壽險業者將不能隨意抬高宣告利率,來銷售保單。
業者預估,宣告利率設上限後,對業績的影響恐達兩成。
原文網址: 利變保單宣告利率設上限 衝擊業績達兩成 | ETtoday財經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202/433836.htm#ixzz3KkOheV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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