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台胞去買大陸保單比較有興趣,
一年IRR 5%的人民幣儲蓄險
哪像台灣的金管會,管東管西?
年期太短不行,利率太高也不行
中國時報【唐筱恬╱台北報導】
陸客至香港狂掃保單,帶動香港經濟發展,金管會也想搶食這塊大餅。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際金融業務條例》修正草案,開放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辦理外幣收付的保險業務,等於是開放陸客、外國人買台灣的保單,但不能有居留證。
全案雖送出委員會,但台聯黨團對此仍有疑慮,要求送朝野協商。台聯黨團總召賴振昌表示,陸客不管是用人民幣、美金買保單都會有匯率的問題,也會觸及法律爭議,例如大陸失蹤人口滿2年,就可申請死亡宣告辦理賠,但台灣要7年才能理賠。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拿錢來讓我們保管有何不好?」若開放陸客買保單,他估計一年約有50億元的保費收入,這陣子將繼續努力與台聯黨團溝通,仍然期盼本會期盡快通過。
另外金管會也釋放投資誘因,初審條文增訂,保險業在境內成立OIU,將給予10年免徵營業所得稅、營業稅、印花稅和免扣繳所得稅的優惠。金管會預估營業稅將減少新台幣1500萬元,不過將會創造新的稅收。
另為強化保險業退場機制,立法院財委會昨初審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引進美國「立即接管措施」,將保險公司的資本適足率(RBC)分成資本適足(符合法規200%以上)、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與資本嚴重不足(RBC低於50%或保險業淨值低於零)四個等級。
條文指出,保險業者RBC若在50%以下,主管機關將要求業者在期限內完成增資、財務改善,如仍未改善,政府將自期限屆滿次日起90日內,接管、勒令停業清理或命令解散。等於是政府能直接接管,無需動用公帑賠款。
另外條文還規定,資金適足率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的業者,將不得以股票股利或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的其他方式分配盈餘、買回股份或退還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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