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看到的一份文件
102年度上半年壽險缺失(核定) P13
缺失樣態:
利變型保險商品另以書面承諾宣告利率水準,
改變原保險給付條件
缺失情節:
辦理利變型商品(含萬能壽險)之銷售,
對部分通路之業務通知有記載
「宣告利率原則上將不低於目前之標準」
之承諾情事,實已改變保單條款約定給付條件,
核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
第 15 條或第 20 條 規定不符。
改善作法:
保險商品審查作業係確保商品之妥適性、合法性、保費水準
及市場競爭力等各項因素,對已完成送審程序
之保險商品不得任意變更條款約定內容,
增加原商品設計未考量之風險,若有前述情形應確實依
「保險商 品銷售前作業程序作業準則」第 15 條或第 20 條規定,
將保險商品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始得銷售
開版之初就發了三篇文章說明
一般人對於利率變動的疑慮
是否有可能保險公司第一年先宣告漂亮的利率
第二年就調降宣告利率?
雖然多數的保險公司都算老實
好死不死,
就是有少數不入流的保險公司做這種事
實有欺騙保戶之實(非嫌疑而已)
所以選擇利變商品,除了計算IRR以外
還需要多觀察保險公司的歷史宣告利率,
版主一直認為投入保費需扣附加費用,
提前解約再扣提前解約費用,
保戶一投入幾乎是跟保險公司保證
閉鎖期間不會解約
為何保險公司都不用付出對等的誠意?
保證閉鎖期間不調降宣告利率?
現在居然知道答案了
並非保險公司不願意保證
而是無能愚蠢智障白癡的金管會
認為保證不調降宣告利率是缺失!
保證不調降宣告利率是缺失!
保證不調降宣告利率是缺失!
保證不調降宣告利率是缺失!
保證不調降宣告利率是缺失!
(因為真是太靠背了,所以要說五次)
更! 他X的無能愚蠢智障白癡金管會
你可以再智障一點啊!
金管會真的讓我In了……
哥說的是拳頭
金管會看看你該做的事情還有多少?
金管會核可這麼多有問題的增額終身壽險上市,目的為何 ?
(版主:金管會禁售這麼多有利於保戶的
短年期利變年金險,目的為何?)
究竟金管會的職責是要保障保戶的權益
還是財團的獲利?
相關連結:
FB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hammer0925
近期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