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保單變身,包藏禍心(續)
舊保單變身跟禁售利變壽險
同為金管會的腦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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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年底退休的張生先,最近不斷檢視自己退休後的財務狀況,看到保單轉換上路,也思考手上100萬元壽險保單要不要轉換?處事謹慎的他,四處打聽、比較有哪些可能的陷阱或迷思,以利作決定。 首先張先生發現,手上那張投保多年的壽險保單預定利率有6%以上,現在市面上不可能有預定利率這麼高的保單,如果轉換成新的年金險或健康險保單,預定利率頂多比現在的保單預定利率高一點點,但遠低於他的舊保單,這對保戶來說是吃虧的。 所以,保戶如果沒有缺資金或缺醫療險保障的需求,最好是不要轉換。 第二個要注意的可能陷阱是,要看清楚保險公司提供的保單轉換利益比較表,包括保單價值準備金、給付項目、投保年齡等。保單價值準備金是舊保單可以轉換成多少給付金額的年金險、健康險的主要依據,保戶一定要看清楚。 保險契約裡面都會有解約金額表,保單價值準備金一定是大於或等於解約金,如果保戶已繳費當年度(如第17年等)的解約金是50萬元,保單轉換利益表中的保單價值準備金若是52萬元,應屬正常,如果只有47萬元,就要提出質疑。 還有,投保年齡也要看清楚,由於主管機關規定,保單轉換後的新保單,必須依舊保單當時投保年齡計算,這點對保戶是有利的。 主管機關也規定,保單轉換案業務員不可賺取佣金,若有從保單價值準備金中扣除佣金,也不正確。 第三個可能陷阱是,「三年的反悔期」是利是弊,要想清楚。為避免保戶在轉換後反悔了,主管機關規定,轉換後三年內,保戶若反悔,可以回復轉換前的舊保單,但這三年期間若發生健康險的給付,或已領取年金給付,就不能再回復。 張先生原本想,為了把握三年的反悔期,轉換後的年金險可以轉成約定三年後再開始給付的保單,以免這段期間後悔了,無法回復舊保單。 話雖如此,但萬一在這三年期間,不幸發生事故死亡,因壽險保單已轉換成年金險,年金險還沒開始領,張生先原本的100萬元壽險保單又沒有了,受益人很可能只能領回保單價值準備金。 轉換後的年金如果是採立即給付方式,受益人可以領取的年金,金額一定會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有些保險公司就只提供轉換後立即給付的年金險,這似乎也有要保戶想清楚再作決定。 【2014/09/09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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