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第五條
人身保險業投資型保險商品招攬廣告
除前條規定外,並應遵守下列事項:
廣告內容應凸顯保險商品,
並對保險保障應有相當篇幅之介紹,且依下列規定辦理:
如有揭示投資報酬率者,
不得僅以個別年度之高報酬為銷售訴求,
應揭露全期年化報酬率,並以同一字體列明給付條件。
於連結結構型商品時,全期年化報酬率係指
年化內部報酬率(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
應以消費者總繳保費及各期現金收入為計算基礎,
且另需揭露淨投入本金為基礎之年化內部報酬率。
原來金管會還有最基本的知識,知道保單該以IRR為準
(拍手!不知道金管會還懂這麼多)
那一堆10年還負利率或IRR輸定存的保單?
為何不需要禁售?
金管會核可這麼多有問題的
增額終身壽險上市,目的為何?
(金管會禁售這麼多
有利於保戶的短年期利變年金險,
目的為何?金管會踹共!)
話術1:保價金滿期2.25%複利增值
=> 舉一個誇張一點的例子,
100萬保費,一年末保價金0.001萬
隔年度保價金每年100%複利增值,
都注定負利率幾十年
只要設計高保費,低保價金的保單
100%複利增值都沒問題
真正用來評價儲蓄險的指標就是
由保費與解約金算出來的
IRR(內部報酬率或年化複利)
其餘保額/保價金增加率,
總報酬率,預定利率,
未扣除附加費用的宣告利率……
都無法準確評價儲蓄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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