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82.8萬,六年後領回100萬
單看這樣的條件,
誰能分辨這是零息債券還是養老險?
是的!就是一模一樣完全分不出來
儲蓄險正是披著保險外衣的債券
零息債有什麼優缺點呢?
零息債券發行時按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而在兌付時按照票面金額兌付,
其利息隱含在發行價格和兌付價格之間。
零息債券的最大特點是避免了
投資者所獲得利息的再投資風險。
零息債券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金融工具創新。
但是,稅法的變化影響了市場對它的熱情。
按票面進行大幅折扣後出售。債券到期時,
利息和購買價格相加之和就是債券的面值。
零息債券的波動性非常大,而且還有一個不吸引人的地方:
投資者的零息債券投資不會獲得現金形式的利息收入,
但也要列入投資者的應稅收入中。
零息債的優點是避免配息的再投資風險,
一般人的本金不大,配息根本不足以再投資另一張債券,
配息再投資,只能選擇利率較低的商品,如定存,活存
缺點則是不會獲得現金形式的利息收入,
但也要列入投資者的應稅收入中。
養老險保留零息債的形式與優點,
並受到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
卻又沒有稅負的缺點,
再加贈極微量的保障
(當然保障也非投資人所關心)
台幣債券的低利+課稅
更讓人捨台幣債券,就養老險
台灣唯一一支債券ETF就解散了
可見少有自然人以台幣債券為儲蓄工具
試想,六年期養老險到期,
期滿”強迫”解約,
領回所有本金+利息,
就算想繼續放在保險公司生利息也不行
這些本利和,放銀行活存,利率0.2%
放銀行定存,提前解約打8折
參考市面上利率最高的
台灣中小企銀利率1.51%
打8折的話,利率等於1.208%
若想保有滿期資金的流動性,
就只能接受0.2%~1.2%的低利
重新再買一張養老險呢?
買儲蓄險必是閒置資金,
再買一張養老險,
重新承擔短期的負利率與流動性風險也無不可
但是否總覺得有點缺憾?
難道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
既保有流動性又保有高利?
活存一樣的流動性,
隨時解約不損失本金與利息
再加上養老險的高利
這世界上有這麼兩全其美的商品嗎?
保險公司聽到您的心聲了,
這張保單就在昨天(11/5)
持有滿整整七年,邁向第八年度
七年期間從沒有解約過,未來20年也沒打算解約
前六年的宣告利率為3.33%,
扣除附加費用後,實質IRR=2.8773%
早五天購買的話,IRR~3% (宣告利率3.45%)
跟當年同時期的六年期養老險約為同水準
當時金管會也沒有規定萬能壽險保價:保額比例
萬能壽險跟利變年金險就是同類商品
現在金管會的新規定,
雖無法完全去除定壽成分,
但其實比市面上絕多數定壽便宜,
仍是非常推薦的商品
第七年宣告利率降低到2.01%
外行人就講保險公司騙人,
期滿大幅降低宣告利率(3.33% -> 2.01%)
倒是請這些說保險公司騙人的門外漢介紹一下,
那一家銀行有2.01%的”活存”可以存錢?
連定存都沒有這種水準了,何況活存?
即使現在算很優秀的保單
也要先撐過一年-4%的負報酬
兩年0.15%的輸定存
(打”偽”專家臉的千遍也不厭倦,
儲蓄險何來的資金一鎖就六~十年?)
五年的時間才能追得上這個水準
但滿期的萬能壽險(利變年金險)
卻給保戶2.01%的活存利率
隨時解約,本金跟利息都不打折
儲蓄險初期負利率,年期越長,IRR越高,
滿期又是活存性質,大勝定存的利率
即使已經有流動性,
還是以較優惠,非強迫的方式讓保戶願意更長期持有,
相較於隨時解約都不會損失本金卻低利的定存,
保障活太久的風險,儲蓄險比定存更適合,
少子化,高齡化社會將臨,儲蓄險算不算另一種保障?
看清楚養老險跟萬能壽險(利變年金險)的差別沒?
六年期滿,可以給保戶自行選擇,
全部解約,部分解約,甚至不解約,
才是比”強迫”全部解約,
給保戶更大的彈性與優惠
富邦人壽美利增福外幣利率變動型養老保險FSK(六年IRR 2.8672%)
有別於過去常見的6,7年期養老險,
這是一張20年期養老險,
但六年解約已經有不錯的報酬率
七年IRR>3%
最長則可以放到20年強迫解約,
就是養老險向利變年金險看齊,
保險公司要給保戶更大的彈性跟優惠
保戶購買前者,到期就可還本,
保險公司可以把保險金直接匯入保戶的帳戶;
但買後者的保戶,除非自己「自行解約」,
否則,這筆錢理論上是由保戶的「身故受益人」來領取,
而不能「自己享用」。
有些假面的儲蓄險,
如果中途不做任何解約動作,
是根本沒有任何「儲蓄效果」可言的。
“偽”專家兩篇文章,兩次提到,
需要自行解約的儲蓄險就是”假面”儲蓄險
我看李女士才是貨真價實的”假面”專家
麻煩不要再害人了
彈性更高,更好的保單反被評作”假面”儲蓄險
滿期儲蓄險2.01% vs 銀行活存0.2%
利率相差10倍,沒事解約幹嘛?
“偽”專家錯誤引導,要賠投資人少賺的利差嗎?
自行解約不就填張契變書而已,究竟困難何在?
填契變書麻煩嗎?
解約找不到這麼好的條件可以存錢
麻煩又優惠,才讓保戶捨不得也嫌麻煩
長久把錢存在儲蓄險中,保障活太久的風險
也是另一種保障
(只是捨不得跟嫌麻煩而已,版主從沒有推薦過
10年負利率”強迫”長期持有的儲蓄險)
有四張投資型保單的版主說:
上金管會跟法院談公道吧!
李女士對儲蓄險諸多錯誤見解,
才該還給儲蓄險一個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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